法律分析:
国有划拨土地证转为国有出让土地证方法如下:
1、如果是单位或企业用地需先向所在地国土资源局打转让申请或补交出让金申请;
2、个人的转让国土局直接有这个程序,找一个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评估出你的土地价格,然后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与国土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3、普通的私人房子直接找到国土局权属登记中心办理出让合同后在进行土地证变更就可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规定了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
其中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具体地块的使用年限是按上述规定,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五条
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2、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限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