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农村拆迁补偿纠纷分配怎么处理

2023-10-04 来源:伴沃教育

遇到拆迁纠纷首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没有效果,可通过行政或司法两种途径解决。

一般说来,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第一、由于城市建设规划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诉性,所以对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不服,只能通过参加听证、信访等途径发表意见。

第二、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拆迁许可不服,可以申请听证、提起复议或诉讼。

第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如果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行为,拆迁户如果在本区法院的申请得不到,可直接到市法院起诉,也可向市法院提出申请,将此案移交其他法院异地审理。

一、拆迁房产证纠纷怎样维权

遇到房产证纠纷,可以先协商。毕竟很多事情都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协助调解。根据相关法律政策,房地产纠纷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房屋权利、使用、销售、租赁、典当、抵押、房屋装修、装修、设计、附属设施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纠纷未达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者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定。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3、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的行政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由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4、单位分配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立分房合同的,职工因自身原因离职、辞职或者被单位开除的,单位应当按照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拆迁合同纠纷可以仲裁吗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拆迁安置协议不一致,就补偿安置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通知可根据拆迁安置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决定的当事人,当事人依法起诉的,也可以自收到命令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拒不搬迁的,被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提前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

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

例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