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登录工商局官网。
2、提出申请、提交资料。所需资料为: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3、受理审查。
4、通过核准后发放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