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机动车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是否应承担责任,取决于车主主观上是否有过错。车主倘若明知对方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仍然将车辆供给其驾驶,则主观上存在过失。无证者明智自己没有驾驶证,仍然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主观上也属于过失。车主与无证者二人具有共同的过失,并造成了他人被撞伤的损害后果,构成了共同侵权。
一、共同侵权怎么理解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须具备四个法律特征,一是共同侵权行为的主体须为二人或二人以上;二是共同侵权行为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共同的过错,即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三是数个共同加害人的共同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四是数个共同加害人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共同故意是指数个加害人共同追求或放任损害结果的发生。共同过失是指数个加害人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与他人的行为结合造成某种损害而没有预见,导致损害发生的;或者虽然预见到,但轻信可以避免而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
二、无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