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相对公司收购主要有以下好处:
1、保证了企业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合并后企业的整合和运作;
、参与合并的企业股东可以享受延迟纳税的税收优惠待遇;
3、主合并方避免了巨大的融资压力和现金流出,不影响合并后企业的资金周转和经营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