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证件有哪些
1、协议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二、协议离婚必须要一个月冷静期吗
协议离婚必须要一个月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