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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内被卖承租方能终止合同吗

2023-10-04 来源:伴沃教育

房屋租赁期内被卖承租方能终止合同。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实施买卖交易不影响租赁关系,出租方不能以此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方返还租赁物,但承租方可与出租方协商一致进行终止。

一、标准版中介出租房合同要怎么写

标准版中介租房合同,应当符合合同的基本要求。1、三方基本信息,包括出租方、承租方、中介方;2、租赁物概况,包括位置,面积,租金,付款方式;3、三方的权利义务,包括,出租方应当提供适合租赁的房屋,并及时修复;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适用租赁物,并按时缴纳房租;中介方应当承担的中介义务;4、中介费的承担;5、违约责任以及解除合同。以上内容为合同必备的条款。

二、租赁合同的用途范围怎么填?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房屋的用途是必备条款,作为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房屋能作约定的用途使用。

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房屋能作约定的用途,指的是类用途,而不是承租方具体的使用用途,因为房屋所有人只能保证房屋符合某一类用途的要求,对于房屋以外的因素无法保证,并且具体使用用途所要具备的房屋类用途以外的条件是针对使用者的。

如果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房屋的具体用途,那就可能会被认为出租方有义务保证承租方能按具体用途使用,会给出租方造成不必要的责任,甚至是巨大的损失,在实践中就出现了因约定为具体用途而使出租方受损失的情况。

虽然租赁双方直接约定具体用途的情况并不常见,但鉴于以上情况,我们仍有必要注意在这方面的宣传,尤其是针对出租方,要求在签订合同时用途应与房产证明材料上一致,而不是写具体用途,以维护自身利益。

如果双方同意在合同上对具体用途作出约定,那么也应在合同中注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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