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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怎么样给儿子上户口?

2024-05-18 来源:伴沃教育

律师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要我国公民的孩子一出生,孩子就应该有自己的合法户口,无论孩子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因而应当去当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以及出生的医院开相关的证明,再去当地派出所上户口。但是由于非婚生子女违反了生育政策的要求,因而可能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由于各地的流程可能存在差异,具体应当咨询当地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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