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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后不开庭它意味着什么

来源:伴沃教育

法律分析: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法院立案后并不是马上开庭的,法院立案后要经过法定处理程序,一般最少在被告取证后十五天左右就会予以开庭审理 。如果迟迟不开庭一般出于以下三种原因产生的时间拖延,一、来自被告的阻碍1、送达:立案后,法院无法联系上被告。2、被告提出回避申请。3、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二、来自法律的障碍,出现法规规定的诉讼程序中止的事由(民事案件为例),法律规定,当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也就意味着出现上述情况的时候可能会发生案件审理时间延长的情况。三、来自原告自身和法院的障碍1、如原告因自身身体原因在法院安排开庭的情况下无法开庭,申请延期。2、因法院内部协调的问题导致拖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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