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欠款合同是真实有效的,一般来说是可以的。
真实有效的欠款合同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出借人可以凭欠款合同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最好能够出具借款的给付凭证,例如银行流水或者转账记录,以此证明出借人已经履行了交付款项的义务。
除此之外,起诉还需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时需要有欠款人的明确信息,例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一、沟通不成,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欠款?-----先立案后起诉
现实生活中,总会出现债务人下落不明、失去联系的情况,使得债权人无法通过私下沟通的方式来补救,只得依靠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自己的欠款。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那么,没有借条、欠条等基本的证据,该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什么样的材料可作为立案的依据呢?
1、如果是通过转账借出去的借款则可以把银行转账凭证可作为立案证据
2、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所以,根据这两条法律规定,在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背景下,债权人仅提供银行转账凭证作为初步证据,就可以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债务人,要求其还款。
3、立案成功就可以起诉成功要回自己的欠款吗?
登记立案制下,立案庭只就当事人的诉讼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而立案成功并不代表仅凭立案阶段提供的证据材料就能够在诉讼中支持自己的主张。
(1)在没有借条、欠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自行或者申请法院出具委托调查函的方式调取涉诉银行转账凭证作为立案材料和主要诉讼证据。
(2)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证明其主张。则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3)所以根据举证原则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告必须要举证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成立,这样起诉才处于有利位置也可以要回自己的欠款。简而言之,立案成功并不代表可以起诉成功要回自己的欠款。
二、欠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1、为了更好地发挥欠条的效力,欠条中理应有下列事项:“欠条”名称、欠款人名称、被欠款人名称,欠款事由、欠款日期、欠款金额、还款日期、利息、欠款人签字盖章按手印、开具日期等。
2、“欠条”标题名称应在纸张最上方中央,然后紧接着是正文内容,尽量不要标题和正文之间留下过多空白,以免内容有所增改。
3、欠款人即是指债务人,被欠款人即是指权利人。欠款人名称与被欠借人名称应与身份证上的名称相一致,谨慎起见应该附上身份证信息在名称后面。
4、欠款事由是指出于何种基础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欠款,常常是因为买卖合同关系、借款合同关系、承揽合同关系、运输合同关系、损害赔偿关系等基础法律关系而产生。同时欠款事由还可以防止今后欠款人以非法法律关系抗辩,因为欠款如果是因为赌博、贩毒等理由形成的债务,法律不予以支持和保护。
5、欠款金额应注意小数点的位置,切记应在金额后面附上数字大写,以防止今后金额被篡改。
6、欠款日期和还款日期根据需要来确定,日期也尽量大写。
7、利息往往是被欠款人比较关心的,所以应该明确写明利息是多少,如若没有利息的明确约定法院将不得支持利息的诉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利息分为本金利息和逾期利息,一般以年利率的方式进行计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无效。
8、欠款人最终签字按手印,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增加欠条的真实,日后要是产生争议,至少也能证明该欠条是欠款人自己亲自写的。
9、开具时期往往和欠款日期是同一天,但有时也不一样,最好是债务应当履行当天便开具借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