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投资移民政策为投资者提供了相对稳定的投资环境,降低了投资风险。魁北克投资移民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可以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无居住要求。公司的注册资金多少对申请没有影响,但需要注意资金来源是否能说清楚。魁省投资移民和联邦投资移民在申请程序上有所区别,申请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申请。
法律分析
加拿大投资移民的投资资金在现行政策下被认为是有保障的,因为加拿大政府对投资移民项目提供了充分的监管,确保在移民成功前,投资款项都由政府保管。这样的政策为投资者提供了相对稳定的投资环境,降低了投资风险。如最终移民申请因特定的原因被拒,则投资款由政府担保全额返回给移民加拿大的申请人。
2.加拿大魁北克投资移民申请通过后,是不是一定要在那里居住和生活呢?
答:不一定。天道专家表示:在加拿大移民政策中显示:如果魁北克投资移民申请成功,可以获得的是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份。由于魁省具有的种种优势,我们欢迎并鼓励广大申请人前往魁省居住,但申请人也可以无条件的选择其他地区居住,这并不像其他地区省选计划那样受到约束和限制。当然,加拿大对永久居民有一定的居住要求,即在五年中累计住满两年,也就是大家俗称的“移民监”。加拿大法律规定了以下两种情况,可以视作在加拿大居住:一是陪同具有加拿大国籍的配偶在海外居住;二是受雇于加拿大的公司或机构,在海外工作。而如果一旦您申请加入了加拿大国籍了,也就不再有所谓的居住要求了。
3.我的房子是我和我太太共有,公司股权也是用我和我太太的名字登记的,请问我和我太太的资产都可以算做我的资产吗?
答:可以。2008年7月,魁北克投资移民新政策对资产的认可做出了调整,由原来只认可主申请人名下资产改为认可主申请人及配偶名下的共有资产,例如,原来对于夫妻联名共有的房产,只有该房产市值的50%可计入主申请人资产,而现在该房产市值的100%均可计入申请资产,公司资产也是如此。
4.公司的注册资金多少对申请有什么影响?是不是注册资金越大,成功率越高?
答:这是一个错误的观点,移民局关心的首先是申请人是否符合资产达到80万加币的资格要求,其次,这些资产是否能够说清楚来源。因此某些时候,有些注册资金过大的公司因为来源难以说清,往往反倒给申请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申请的关键在于财务状况和投资资金的来源。
5.魁省投资移民和联邦投资移民有何区别?
答:天道专家表示:加拿大移民申请工作中,申请人申请魁北克投资移民意味着您的投资将用于魁北克省,而申请联邦投资移民投资用于联邦政府,这是本质的区别。另外,目前魁省投资移民和联邦投资移民在申请程序上有很大区别:魁省投资移民要求申请人在完成所有申请材料后,再递交申请,由魁省移民局审核申请人的资格并进行甄选,由联邦移民局进行安全核查和体格检查;而联邦投资移民则要求申请人先填写申请表格并递交申请费进行排队等候,待联邦移民局发放正式的准备文件通知后再递交申请。就目前而言,正常情况下,魁省投资移民在速度上较联邦投资移民快半年左右。但在实际申请要求上,两者并无身份、待遇上的区别。且魁省移民局的甄选标准也日益与联邦趋同。
6.投资移民申请需要多少时间?
答:就魁省投资移民申请而言,可以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申请准备:由移民顾问和律师帮助你准备申请文件,大约需要1-3个月的时间;第二阶段,魁省审核:目前这个阶段大约需要6-8个月的时间;第二阶段,联邦审查:目前这个阶段大约需要10-12个月的时间。
拓展延伸
加拿大投资移民资金保障问题一直是吸引投资者关注的热门话题。根据加拿大投资移民计划的规定,投资者需要向加拿大政府投资一定数额的资金,以获得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身份。然而,对于这些资金的保障问题,加拿大政府一直未能给出明确的答案。
近年来,加拿大投资移民计划中的资金保障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许多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遇到了资金损失,他们希望能够得到政府提供的保障措施,以保障自己的利益。为此,加拿大政府多次对外表示,将加强对投资移民计划中资金保障问题的监管,但具体措施并未出台。
目前,加拿大投资移民资金保障问题仍是一个未知数。尽管加拿大政府表示将采取措施解决这一问题,但具体措施何时出台仍不得而知。对于投资者来说,在选择投资移民计划时,需要充分了解加拿大投资移民计划中的资金保障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结语
加拿大投资移民在现行政策下被认为是有保障的,因为加拿大政府对投资移民项目提供了充分的监管,确保在移民成功前,投资款项都由政府保管。这样的政策为投资者提供了相对稳定的投资环境,降低了投资风险。如最终移民申请因特定的原因被拒,则投资款由政府担保全额返回给移民加拿大的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六章 文化和社会事务 第一百三十二条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改善原在澳门实行的对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康乐、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社会工作等方面的民间组织的资助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澳门居民的住宅和其他房屋不受侵犯。禁止任意或非法搜查、侵入居民的住宅和其他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三章 居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五条 澳门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因国籍、血统、种族、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思想信仰、文化程度、经济状况或社会条件而受到歧视。智能法律助手 法行宝 AI智能咨询 法律计算器 法律意见书 法律文书 去提问 选择加拿大移民六大常见问题 选择加拿大移民六大常见问题 选择加拿大移民六大常见问题 选择加拿大移民六大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