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一、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政策解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可是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却将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等。而在对农民补偿方面,国家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补助费加起来,不超过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如果按照农业种粮的用途进行补偿,按一亩平均毛收入1000元来算,每亩30倍才3万元,可被征收后建成楼房,一平米就要卖5000元!二、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政策解读:近些年,一些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很大一部分靠“卖地”,可是土地资源终归是有限的。有一些城市在扩张过程中需要并入一些周边的农村,这就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需求之一。把类似于村办企业、工厂等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立入市制度,并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农民可以利用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保值和增值!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政策解读:试点宅基地改革,基本原则是一户一宅,未来针对历史原因形成的一户多宅或宅基地闲置,国家可能采取的措施会“很简单很暴力”——征税!超过标准、面积过大的宅基地也要征税!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原则上或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而是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落实一户一宅。而对于那些在城镇落户的农民,他们村里的宅基地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有偿退出,由村集体出资购买。河南省已经出台政策,要求各地市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资金库,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不再申请新宅基地的农民,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关于农村退出宅基地政策请参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农村宅基地条例》和《军人保障法》,现役军官可以申请宅基地。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条例》第十条 规定:在农村,农民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可以在宅基地上建房居住、耕种或者养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体经济组织和其他农村组织可以根据需要,在其占有、使用的土地上设置宅基地并向成员或者居民分配使用权。《农村宅基地条例》第十一条 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居民可以在当地政府核准的宅基地上申请宅基地使用权:(一)没有住房或者住房不符合居住需要的;(二)因改变耕地性质等特殊情况需要安置住房的;(三)家庭成员增加需要扩大住房的。《农村宅基地条例》第十二条 规定:通过继承、赠与、购买、交换等方式合法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村组织占有、使用的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条例》第十三条 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农村组织应当依据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小组的意见,将农村宅基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居民或者农户,并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注明该宅基地的使用人员。《农村宅基地条例》第三十一条 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抵押、转让、出租或者出借,但是不得改变宅基地的用途和性质。《农村宅基地条例》第三十九条 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限制、收回及补偿等事项,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农村宅基地条例》第四十一条 规定: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保障农民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其他权益。《农村宅基地条例》的规定表明,现役军官可以在农村老家申请宅基地。同时,《农村宅基地条例》也强调了政府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责任,保障农民合法的权益。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有没有必要回农村建房都是因人而异的,如果在农村没有 宅基地 ,平时也没有人居住的话,就没有必要回农村建房了。如果家里还有父母在农村居住,那还是非常有必要回农村建房的。 《 农村宅基地 管理办法》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第2种观点: 户口已经不在农村,还想回村里去养老,这要看看在农村老家还有没有老房子。不同的情况,答案肯定也是不一样的。首先,如果在村里有老房子,就是说在把户口迁去城里之后,村里的农房也没有卖掉,那么到了退休的年纪,想回农村老家来住是可以的,毕竟房子是自己盖的,房产证上写的是自己的名字,对房子有绝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自己住或者别人住都是可以的。不过不能重新翻建。还有一种情况,户口不在农村,也可以翻建农房,那就是假如自己在农村没有农房了,但是父母有农房,而且父母健在,或者有一方健在,那么就可以出钱帮父母重新翻盖农房,将来继承居住,同样也可以实现老了之后回农村居住的愿望。一、农村房屋买卖过户费大概多少钱1、农村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委托测绘配图,委托评估,缴税,申请填表,交验书证,受理登记,权属审核,交费领证。所需要的证件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买卖契约、税票等,有些还需要其他的相关证明。买卖双方须持本人身份证件亲自办理登记。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须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2、农房过户是有条件的,必须双方户口都在同一个村(镇),且不属于拆迁范围以内的农房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合同签订后最后去公证一下。然后双方持相关证件到所属房管局农房办办理即可。3、农村房屋如果有“房屋登记证”可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小产权房(没有房屋登记证)交易属于一般商品交易,对方是否具有房屋所有权或是否完全有用,是否是共同财产,如果房屋所有人均签署了协议,并且协议已经公正处公正了,购房的金额符合市场价格(不符合的不算)是受法律保护的。农村房屋过户费用农村房产证过户费用:转让方需要交征地管理费,0.75元/平方米;出让金;补出让契税,基由市财政局契税征收窗口核收;土地出让合同印花税。受让方还需要交工本费;国有土地使用证20元/本;印花税;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等等。购买农村房屋时,必须满足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要件,除此之外,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二、农村买卖房屋过户流程1、农村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委托测绘配图,委托评估,缴税,申请填表,交验书证,受理登记,权属审核,交费领证。所需要的证件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买卖契约、税票等,有些还需要其他的相关证明。买卖双方须持本人身份证件亲自办理登记。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登记的,须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2、农房过户是有条件的,必须双方户口都在同一个村(镇),且不属于拆迁范围以内的农房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合同签订后最后去公证一下。然后双方持相关证件到所属房管局农房办办理即可。3、农村房屋如果有房屋登记证可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小产权房(没有房屋登记证)交易属于一般商品交易,对方是否具有房屋所有权或是否完全有用,是否是共同财产,如果房屋所有人均签署了协议,并且协议已经公正处公正了,购房的金额符合市场价格(不符合的不算)是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