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餐饮业良好的用餐环境,本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食堂食品安全规范,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发现有妨碍食品安全病症的,立即脱离工作岗位。
三、保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四、严格遵守食品加工制作规程,食品烧熟煮透,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确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
五、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采购和使用下列食品:
1、变质、油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味、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检验、检疫或者不合格的肉类及肉类食品。
3、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4、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食品。
5、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6、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六、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七、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积极配合相关监督部门调查处理,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得迟报、瞒报。
八、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