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声誉,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和《枣庄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
二、不从事有偿家教。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四、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
五、不以其它形式协助他人有偿家教服务。
六、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若因有偿家教被查处,愿接受学校及上级部门给予的一切处分。
承诺人签字:
枣庄市第三十七中学
20xx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