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人事档案的含义、作用以及如何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一般工龄。其中,人事档案是考察和了解干部的基本依据,也是维护干部合法权益的可靠凭证,对干部人事工作具有监督把关作用,同时也是研究组织工作规律的重要资料和党和国家的宝贵史料。对于出生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文章分别介绍了军队转业干部、工人和下乡知识青年的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办法。
法律分析
可以将工作记录不记录在人事档案中,然后计算工龄。
人事档案是指单位在组织人事管理过程中以及个人形成并经过组织审查或认可、记录和反映职工的经历和德才表现等情况,并以个人为单位组卷,按照相关规定整理,由组织集中保存以备查考的文字等形式的历史记录。
其主要作用:
1. 人事档案是考察和了解干部的基本依据;
2. 人事档案是维护干部合法权益的可靠凭证;
3. 人事档案对干部人事工作具有监督把关作用;
4. 人事档案是研究组织工作规律的重要资料;
5. 人事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史料。
出生日期和参加工作时间
一、出生时间如何确认?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上确定干部的出生日期是以本人档案和户籍档案中的最早记载为依据,自2006年10月起,不再办理干部本人提出的要求确认或更改出生日期的事宜。
二、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1.军队转业干部的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入伍时间一律从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批准入伍之日算起。已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原军队干部也按此规定执行。
2.工人的参加工作时间的如何认定
《劳动部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的决定》明确:工龄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工人参加工作时间应为一般工龄的起始时间。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施行(1992年7月23日)前招收的,以劳动者初次参加工作时县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时间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施行后至2008年1月1日之前,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或企业办理录用手续之日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后招用劳动者的,以用工之日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
3.关于下乡知识青年的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原下乡知识青年插队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规定:参加工作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起算。档案中须有审批材料或能查找到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4.工人参加普通大中专院校考试上学毕业后重新派遣的,参加工作时间如何认定?
正式工,以招工时间为准;合同工或长期临时工,按照《关于合同工或长期临时工考入大学毕业分配后参加工作时间如何确定问题的函》规定,“其参加工作时间,应从毕业分配工作后到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龄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年限。在认定工龄时,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的认定标准如下:
1. 一般工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不足10年的,认定为1-5年;满10年不足20年的,认定为10-19年;满20年不足30年的,认定为20-29年;满30年及以上的,认定为30年及以上。
2. 本企业工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不足10年的,认定为1-5年;满10年不足20年的,认定为10-19年;满20年不足30年的,认定为20-29年;满30年及以上的,认定为30年及以上。
同时,《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期限内不满1年的不计算工龄。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继续计算。
在劳动纠纷中,工龄认定对于计算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养老金、医疗保险等待遇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认定彼此的工龄,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结语
人事档案是重要的历史记录,其中包括出生日期和参加工作时间。确认出生日期时,应以本人档案和户籍档案中的最早记载为依据,自2006年10月起,不再办理干部本人提出的要求确认或更改出生日期的事宜。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一般以一般工龄的起始时间为准,但军队转业干部和工人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方法略有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四章 退 休 第九十二条 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四章 退 休 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第六章 待遇 第二十五条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