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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合同(租金月付) 篇23

2024-07-17 来源:伴沃教育

  出租单位(人): (甲方)

  承租单位(人):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因工程需要租赁甲方机动车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租赁机动车辆的情况

  第二条、承租方情况:

  1、使用工程及地点:

  2、使用用途:

  3、拟订进场时间:

  4、拟订使用期限:

  第三条、租赁费用的组成与结算付款方式:

  1、租赁费用组成:见上表。

  2、结算付款日期与方式:

  (1)甲方按 ( 年/季度/月 )结算,于 月 日向乙方开具发票,乙方在 天内付清租赁费用。

  (2)、归还时,甲方未结算的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并向乙方开具发票,乙方在 天内付清租赁费用。

  第四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要求提供符合安全行驶机动车辆的购车发票、出厂合格证、完税证明、行驶证的复印件、年检及保险费截止时间原件。

  (2)、甲方应为机动车辆办理年检手续,负责机动车辆大修,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委派 同志,负责设备租赁期内的日常事务与乙方的联系等工作,联系电话: 。

  2、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承租时须提前一星期通知甲方进场的准确时间、地点;退租时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退租的准确时间与地点。

  (2)、乙方在租赁期间指定 同志为代表与甲方联系处理在租期间的有关问题。联系电话: 。

  (3)、在租赁期间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承担机动车辆在租赁使用期间的正常维修及保养费用,承担过路费、燃油、润滑油、过桥费及养路费等。

  (5)、乙方应按时支付甲方租赁费用。如不能按时支付,甲方有权收回机动车辆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

  第五条、应明确的事项:

  1、所租机动车辆的保险费由 方承担。

  2、设备在租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保险赔付除外)由乙方负责。但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处理相关事宜。

  3、起租时,甲乙双方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明确机动车辆的相关资料及随机配件与工具,并将交接手续与合同上报物资部审核备案。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七条、纠纷处理: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时,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自行解决,可由上级主管部门仲裁或上诉至我方企业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由法院裁定解决。

  第八条、其它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解决。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退租付款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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