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礼”文化
在封建时代,礼是维持社会、政治秩序,巩固等级制度,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和权利义务的规范和准则。礼既是中国古代法律的渊源之一,也是古代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孔子以前已有夏礼、殷礼、周礼。夏、殷、周三代之礼,因革相沿,到周公时代的周礼,已比较完善。作为观念形态的礼,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是同“仁”分不开的。孔子说:“人而不仁,如礼何?”他主张“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德治,打破了“礼不下庶人”的限制。到了战国时期,孟子把仁、义、礼、智作为基本的道德规范,礼为“辞让之心”,成为人的德行之一。荀子比孟子更为重视礼,他著有《礼论》,论证了“礼”的起源和社会作用。
古人认为礼定贵贱尊卑,义为行动准绳,廉为廉洁方正,耻为有知耻之心。礼在中国古代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作为典章制度,它是社会政治制度的体现,是维护上层建筑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节仪式。作为道德
规范,它是国家领导者和贵族等一切行为的标准和要求。
礼使社会上每个人在贵贱、长幼、贫富等等级制中都有恰当的地位。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礼作为中国社会的道德规范和生活准则,对中华民族精神素质的修养起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礼不断被赋予新的内容,不断的发生着改变和调整。
古代的“礼”文化“(二)
“礼”的含义比较丰富,其跨度和差异也比较大。“礼”的含义,按枟辞海枠中的解释,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本来的含义是敬神,后引申为表示敬意的统称。如敬礼、礼貌。
(2)泛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贵族的等级制以及社会生活中的社会准则和道德规范。
(3)为表示敬意或表示隆重而举行的仪式。如典礼、婚礼、丧礼。
(4)指礼物。如送礼、礼品、礼单。随着历史的发展,“礼”的内涵已经有了延伸和扩展,在许多场合它已成为“礼貌” 、“礼节” 、“礼宾” 、“礼仪”等的代名词。因此,礼是表示敬意的通称,它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处理人际关系并约束自己行
为以示他人的准则。礼属于道德的范畴,是社会公德中极为重要的部分。道德是由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一个社会用以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的总和。礼渗透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体现着人们的道德观念,确定着人们交往的准则,指导着人们的行动。在社会生活中,人人以礼相待,互尊、互爱、互谅,并成为自觉的行动,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
儒家对礼的阐述与观点,礼文化(三)
儒家认为理想的封建社会秩序是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要求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符合他们在家族内的身份和社会、政治地位,不同的身份有不同的行为规范,这就是礼。
人人遵守符合其身份和地位的行为规范,便“礼达而分定”,达到孔子所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境地,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的理想社会秩序便可维持了,国家便可以长治久安了。反之,弃礼而不用,或不遵守符合身份、地位的行为规范,便将如周内史过所说的:“礼不行则上下昏”,而儒家所鼓吹的理想社会和伦常便无法维持了,国家也就不可得而治了。因此儒家极端重视礼在治理国家上的作用,提出礼治的口号。
孔子说:“安上治民,莫善于礼”从这些话里可以充分看出礼与政治的密切关
系,国之治乱系于礼之兴废。所以荀子说:“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也,不由所以陨社稷也”;显而易见,放弃礼和礼治,儒家心目中的理想封建社会便无法建立和维持了。
《礼记》中对礼的诠释,古代“礼”文化(四)
礼既是富于差别性、因人而异的行为规范,所以“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左传·庄公十八年》)。每个人必须按照他自己的社会、政治地位去选择相当于其身份的礼,符合这条件的为有礼,否则就是非礼。
在家族中,父子、夫妇、兄弟之礼各不相同。夜晚为父母安放枕席,早晨向父母问安,出门必面告,回来必面告,不住在室的西南角(尊者所居),不坐在席的中央,不走正中的道路,不立在门的中央,不蓄私财,是人子之礼。只有通过不同的礼,才能确定家族内和社会上各种人的身份和行为,使人人各尽其本分。“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礼记·曲礼上》),便是此意。
《礼记》说“以之居处有礼故长幼辨也,以之闺门之内有礼故三族和也,以之朝廷有礼故官爵序也,以之田猎有礼故戎事闲也,以之军旅有礼故武功成也。是故宫室得其度……鬼神得其飨,丧纪得其哀,辨说得其党,官得其体,政事得
其施”,可见其范围之广,“君子无物而不在礼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