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合作内容: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唯一供应商。
供应项目:鲜猪肉及其分割产品。
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市场情况,与乙方协商并确定对乙方所供货物价;
(2)、根据甲方账务部门结账方式和时间,甲方结账方式为转账支票,乙方所开发票须为商业企业发票(甲方不按时结清货款,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按总货款的百分之十给予乙方违约金赔偿);
(3)、在合同期间,遇甲方暂停营业或是其他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结清货款;
(4)、对账日期:每月15日—17日,以甲方开具黄色入库单为依据。
乙方责任:
(1)、乙方向甲方提供各种证件副本,所供货品必须保证质量及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2)、供应猪肉及分割产品时,向甲方提供各种动物产品检疫证明,货物要新鲜、无异味、无变质;
(3)、甲方指定专人对乙方货物进行验收、入库;
(4)、因乙方造成甲方脱销、滞销、质量问题等,责任由乙方负责。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结束。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出现纠纷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本着合作优先的前提考虑继续合作。
甲方: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