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银行卡:
失业保险金发放至本人申领失业保险金时提交的银行卡账户中,默认为本人名下的社保卡银行账户。
到账时间:
1.每月1-6号成功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资金正常当月20号之前到账;
2.每月11号至月底成功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资金正常于次月补发,次月20号之前到账。
领取期限:
1.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一年享受2个月,但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2.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申请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