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落户单位名下产权住房立家庭户的,提供以下材料:
1.落户申请和材料真实性声明书;
2.迁移人《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单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4.合法稳定就业凭证;
5.单位职工近亲属随迁的,提供与户口迁入职工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6.单位同意落户的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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