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所签发的货物收据,在将货物收归其照管后签发,证明已收到提单上所列明的货物;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货物所有权凭证。提单持有人可据以提取货物,也可凭此向银行押汇,还可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进行转让;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运输合同的证明。
海运提单,根据各种特定的需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1.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
2.根据提单有无不良批注分“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3.根据提单是否可以流通分,即根据提单“收货人”栏内的书写内容为“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4.根据运输方式分“直运提单”、“转运提单”和“联运提单”。
5.根据提单内容的繁、简分为“全式提单”和“略式提单”。
6.“联运提单”限于两种以上的运输的运输方式的货运提单,他的使用与第四点提及的“按运输方式中的联运提单”相似。
7.按提单的有效性分为正本提单和副本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