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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账务处理方式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通常按季度或月度计提: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随后实际缴纳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二、次年5月31日前进行汇算清缴,处理应补税情况: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三、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处理应纳所得税额与已预缴税额的差异情况:
若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则需做如下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若收到退回税款,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对于税务局不退回的多交税款,通常留作以后年度税款抵扣,会计处理上则无需特殊处理,多缴税款记录在“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的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