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研究 探究《说文解字注》中的词义引申 1.齐芳2.富全利 (1.2.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050000) 摘要:段玉裁认识到了词义引申的普遍性、系统性与规律性, “状”由“犬形”引申为“形状”, “类”由“犬相似”引 为后人建立起完整的词义引中系统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本文就是系列 申为“同类”,二者的引申都是属于由具体到抽象的引申。 性地论证了《段注》词义引中的系统性这个问题。 2.个别到一股的引申: 关键词:词义引中;系统性 “柄,柯也。”段注: “柄之本义专谓斧柯,引申为凡柄之 称。” 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以下简称《段注》)是我国传统 “气,云气也。”段注:“气本云气,引申为凡气之称。” 语言学中的一部集形,音,义研究为一体的优秀著作。王念孙在 上文已经提到了在格式“某引申为凡某之称”中,本义与引 《说文解字注・序》里说: “盖千七百年以来无此作矣。”本文 申义的是个别与一般的关系。 只分析它在词义引申方面取得的成就。 由一般到个别,由抽象到具体,也可以演变。如段注释 段玉裁在理论上提出了: “凡字有本义,有引申之义,有假 “伪”。 借之义。”(《经韵楼集》卷五),这说明他认为词义引申是语 3.相似引申: 言学当中的一种普遍现象。 《说文》:“经,织纵丝也。”《段注》:“必先有经而后 在实践上,在分析了例证以后, 《段注》提出了词义引申的 有纬。是故三纲五常六艺谓之天地之常经。” 理论,总结了词义引申规律, 《段注》是这样概括词义引申系统 作为本义的“织纵丝”和作为引申义的“天地之常经”具有 的: “盖非用其字之本义,即用其字之引申之义,断无有风马牛 功用上的相似点,都是起到了“贯穿、支撑”的作用。 不相及者也。”这就是《段注》所阐发的词义引申的系统性。 4.相关引申: 下面论述《段注》在词义引申系统性这个问题。 “寝,卧也。”段注: “卧必于室,故其字从 。引申为宫 室。……又引申之,凡事止亦日寝。” “阜,大陆也。”段注:“引申之,为凡厚,凡大,凡多 其字之本义,即用其字之引申之义,断无有风马牛不相及者 之称。秦风传也:阜,大也;郑风传也:阜,盛也;国语注日: 也。…‘于本义引申之”。“本义之引申”,“余义之引申”。 阜,厚也,皆由土山高厚演之。” “义之相因而引申者也”。 前者“寝”的本义是“卧”,伴随着“卧”这个动作一定会 看似简单的几个句子却概括了引申系统的丰富内涵。段氏 有个发生这个动作的处所,于是就想到了相关的“宫室”,成为 从一词多义现象中已经看到了,这些意义之间一定有联系,一定 它的一个引中义;在“卧”这个词义下面存在一个表示“停止” 有本义,有引申义。引申义又有近引申(本义之引申),远引申 的义素,所以由本义又生出了“事止”这个引申义。后者亦如 (余义之引申)之分。使我们明晰了词义引申的源点,并发现了 此。 它还会进一步的延伸等现象,这样我们就可以说本义,近引申 5.体用引申 义,远引申义便形成了有联系的词义系统。 在段注中,词类活用是引起词义引申的原因之一,段氏将这 一、理论概括 《段注》中就有对词义引申的系统性的概括: “盖非用 二、内容阐述 1.单个词内部本义与引申义的关系:用引申义说明本义。 引申义是从本义发展来的,与本义有相因的关系,反过来, 通过本义与引申义之间的这种关系,引申义也应当可以用来说明 本义。 宽,屋宽大也。《段注》:“《广韵》日:裕也,缓也。其 引申之义也。”“宽”的本义是“屋宽大”,显得优裕,缓适。 这正与引申义中表述的一样, “裕也,缓也”。 2.两个词发生词义引申时的关系: (1)两个词的引申方式相似。 状,犬形也。《段注》:“引申为形状。如‘类’之引申为 同类也。” “状”由“犬形”,引申为“形状”,与“类”由“犬相 似”引申为“同类”,二者在引申方式上是相似的。 (2)两个词的引中内容相同。 种引申称之为“体用同称” ,如: 《说文》:“梳,所以理发 也。”《段注》:“器日梳,用之理发亦日梳。凡字之体用同称 如此。”“体用同称”表示名称词义的“体”和表示动作词义的 “用”可以共用一个词,具体就是表示名词的词义转移引申为表 示动词的词义,反之亦然。即这里我们所说的“体用引申”。 1.表示名词的词义转移引申为表示动词的词义: 磨:“石 ”。注:“引申之义为研磨”。 2.表示动词的词义转移引申为表示名词的词义: 料:“量也”。注:“量者,称轻重也。……引申之,凡所 度量预备之物日料”。 参考文献 [1]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2]宋永培.对《说文段注》有关“引申的系统性”论述的整理研究 古籍整理研究学-?lJ,1996(2) [3154亚辉.《说文解字注》中的词义引中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 会科学版).2oo3(1O) [4]曹向华.简析《说文解字注》中词义引申的体例.襄樊职业技术学院 学报.2oo6(1 1) 歇,息也。《段注》:“息,鼻息也。 ‘息’之义引申为休 息,故‘歇’之义引中为止歇。” “歇”用“息”来做注,那么二者在意义相同或相近, “息”引中为“休息”,那么“歇”就引申为与休息意义相近的 “止歇”。 三、引申规律 1.具体到抽象的引申: “状,犬形也”。注:“引申为形状,如‘类’之引申为同 类也”。 1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