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1、赔付方式不同如果是重疾险:如果投保人已经购买了重疾险,他只要不幸罹患了保险条款中规定的一种重大疾病,拿到了指定医疗机构的确诊报告等相关资料给保险公司就可以理赔,保险金的金额就是投保的保额,这笔钱可以自行安排,无需垫付、无需报销。但医保则是只要是我们住院的花费,都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报销,不过是需要我们先自己垫钱。2、保障条款不同重疾险保障的内容是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重症,所以所患的疾病合同没有保障的话,是完全没有赔付的。一般来说,现在的商业重疾险都覆盖了数十种,甚至上百种常见重疾,但是在选择的时候还是要注意高发病症的保障范围是否已经全面了。而医疗保险则只要是医疗定点的的医院住院,病症种类基本没有影响,医保都是可以在额度范围内报销的。3、保障期限不同重大疾病保险一般长期性的还有很多的终身型保险。保费的缴纳也可以分期进行,同时还有保费豁免的功能。而医疗保险一般都是一年期的,时限都比较短,过期就没有保障了并且医疗险的续保一直是它无法掩盖的劣势。也就是说只要过期了,跟保险公司重新投保还得看它卖不卖,如果停售了,就无法购买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3种观点: 有医疗保险是否还需要买重大疾病险,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判断。社保的医保是基础保障,国家的福利制度,特点是覆盖广,保障低。能为我们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报销,但不是全包,如有起付线,自付段,自付比例等个人支付费用。而商业医疗保险能有效补充社保不能报销的绝大部分,真正有效减少损失。医保只要买够年限,可以在缴费期间和退休之后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一部分;社会医疗保险是“保而不包”,生病住院并不能全额报销,有起付线、有共付段,有封顶线和重大疾病支付比例以及用药和检查支付范围。医保虽然有缴费低、享有时间持久的优点,但也存在诸多限制,如参与人员有限制,报销数额和报销范围有限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保障范围不同:重疾险是针对能够危险生命和花费金额较高的重大疾病,而医疗保险针对门诊、住院和各大大小小的病,保障范围比较广。二、赔偿保准不同:重疾保险是定额赔付的,只要在保障范围内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就会直接按照条款进行赔付,保额50万那么保险公司就会赔付50万。医疗保险则是按照实际所用的医疗费进行一定比例的赔付,例如看病花了2万元那么最多赔付2万元。三、保险期不同:重疾险投保人可以选择保险周期,而医疗保险的保险期一般只有一年。例如今年投保,如果一年内没有住院,那么保险合同就终止了,要想继续得到保障,就得再交钱续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2种观点: 1、赔付方式不同如果是重疾险:如果投保人已经购买了重疾险,他只要不幸罹患了保险条款中规定的一种重大疾病,拿到了指定医疗机构的确诊报告等相关资料给保险公司就可以理赔,保险金的金额就是投保的保额,这笔钱可以自行安排,无需垫付、无需报销。但医保则是只要是我们住院的花费,都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报销,不过是需要我们先自己垫钱。2、保障条款不同重疾险保障的内容是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重症,所以所患的疾病合同没有保障的话,是完全没有赔付的。一般来说,现在的商业重疾险都覆盖了数十种,甚至上百种常见重疾,但是在选择的时候还是要注意高发病症的保障范围是否已经全面了。而医疗保险则只要是医疗定点的的医院住院,病症种类基本没有影响,医保都是可以在额度范围内报销的。3、保障期限不同重大疾病保险一般长期性的还有很多的终身型保险。保费的缴纳也可以分期进行,同时还有保费豁免的功能。而医疗保险一般都是一年期的,时限都比较短,过期就没有保障了并且医疗险的续保一直是它无法掩盖的劣势。也就是说只要过期了,跟保险公司重新投保还得看它卖不卖,如果停售了,就无法购买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3种观点: 有医疗保险是否还需要买重大疾病险,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判断。社保的医保是基础保障,国家的福利制度,特点是覆盖广,保障低。能为我们提供最基本的医疗报销,但不是全包,如有起付线,自付段,自付比例等个人支付费用。而商业医疗保险能有效补充社保不能报销的绝大部分,真正有效减少损失。医保只要买够年限,可以在缴费期间和退休之后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一部分;社会医疗保险是“保而不包”,生病住院并不能全额报销,有起付线、有共付段,有封顶线和重大疾病支付比例以及用药和检查支付范围。医保虽然有缴费低、享有时间持久的优点,但也存在诸多限制,如参与人员有限制,报销数额和报销范围有限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一种特殊的保险产品,其保险赔付范围包括诊疗费用、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等。重疾险的理赔金额根据保单约定,保险公司应当根据被保险人所实际承担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在赔付诊疗费用时,应当对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进行区分,具体根据保单条款进行理赔。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保险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不得克扣、拖欠、拒赔保险金。第四十四条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受益人订立的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保险责任和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条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提供的医疗费用,应当以实际费用为限。第四十三条 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对其保险财产或者人身产生的损失,应当实行公平合理的赔偿。3.保险合同条款保险合同条款是重疾险赔付的重要依据,保险合同应当清晰明确约定各项赔付细节,包括赔付金额、理赔条件、理赔时效等条款。
第2种观点: 重大疾病保险赔偿相关知识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重大疾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参保人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重大疾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额40万元。除去以上情况的介绍,但也有一些例外,不属于重大疾病医疗费统筹范围:第一,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第二,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推荐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第三,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第四,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第五,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第六,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第七,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推荐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根据以上情况的介绍和描述,重大疾病医疗的保险范围有限,对于一些突发事件和和意外情况处理不到位,但是这种情况又是客观存在出现的,针对此种情况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指出,应该根据个人实际经济情况,购买适合自己的人身意外保险,有效填补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赔付问题。一、急诊医保不用住院可以报销吗医保可以报销急诊,不住院也可以报销,只要有符合规定的医药费单。医疗保险报销比例: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重疾险赔付金额是否涵盖治疗费用需要根据具体保险条款来确定。一般来说,重疾险赔付通常是一次性给付,赔付金额应该是根据保险合同中规定的重疾种类和赔付比例进行计算。至于是否涵盖治疗费用,则需要具体看保险合同中的定义和规定。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九条:“保险合同中约定对被保险人的身故、生存、疾病等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八条:“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中的“重大疾病”应当是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能够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机能或者生命构成严重威胁或者影响的疾病,包括恶性肿瘤、肝功能衰竭、脑中风、急性心肌梗塞等疾病。”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的规定确定。”综上所述,重疾险赔付金额是否涵盖治疗费用需要具体看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合同中具体规定了哪些治疗费用可以得到赔付,被保险人才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