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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随迁子女可申请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下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具体条件如下:
(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含);
2.申请人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2185元;
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
(2)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或持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以上学历且毕业后不满7年(硕士以上学历不受毕业年限*);
3.申请人在城镇用人单位工作,签订1年以上(含)劳动合同,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含),或持有1年以上(含)城镇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
4.申请人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2185元;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住房;
6.申请人(配偶)的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补贴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的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50.55平方米的,视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补贴能力。
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以上三组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