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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之间房产过户三种方式比较
直系亲属房产过户(根据税局税费申报缴纳指引,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主要分为赠与、交易和继承三种形式:
赠与
优点:
1、不在广州市限购*范围内,可以不受购房套数*,直系亲属为非广州户籍的,可通过赠与获得广州本地房屋;
2、个人所得税、*及附加费用都属免征范围。
缺点:
1、受赠人需缴交契税,且计税价格以赠与当时的市场价为标准;
2、受赠后房子若需出售,如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产权人必须按据实征收方式缴纳。
交易
1、如能提供成本价凭证,则以不低于成本价(转让人的购房原价)为计税价格;
2、交易后再次出售时,产权人可选择核定征收方式或据实征收方式缴交个人所得税。
继承
只有权属人(被继承人)去世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后,方能办理继承。继承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和契税,只需缴纳房产登记费。
本文来源于天河不动产登记。文章内容简化如下:
直系亲属房屋过户三种方式比较。①交易,优点:以不低于成本价计税,不会使房屋二次交易增加过多税费;缺点:受限购*影响。②赠与,优点:不受限购*影响;缺点:受赠后不足五年或非唯一住房出售,需缴纳较高税费。③继承,权属人(被继承人)去世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后才能办理,只需要缴纳登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