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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向营业执照注册地*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经辖区*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创业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每户2000元,申请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距法定年龄不足1年的除外。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个体工商户只能领取一次。
扩展资料:
《关于落实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通知》,将一次性创业补贴享受人员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大到个体工商户,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个体工商户的影响。
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补贴时在我市以创业实体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及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挂档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各类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信息公开网-关于落实个体工商户*补贴*
热心网友
个体户申请补助应该是到国家工商部门去申请。而且个体户并不是所有的都会有补助。要看你的经营项目,主要关乎于哪种补助范围,
如果你的经营项目并不在补助范围之内,那么是不能享受补助的。
热心网友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一、办理程序
产权人向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地所在的区财政局申报办理。产权人应在每一个补助年度到期后的3个月内,申报办理该补助年度的财政补助,超期不再受理此年度。
产权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可先向纳税多的区财政局申报,如计算的补助额度低于同期补助年度支付的按揭本息,可依纳税多少的次序向其他区财政局提出申报。产权人应向各有关区财政局分别提出申报书面申请,并说明在不同区申报补助的情况。
二、办理材料
(1)个人首套按揭购房财政补助申报表(可向区财政局索取)。产权人应本着诚信守法的原则,提出申报事由,说明相关情况。并明确声明所购住房是否为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首次购买的住房并符合唯一住房条件,是否享受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的*扶持或奖励*,所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合法。
(2)购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唯一住房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区财政局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住房产权证复印件(区财政局审核,留存复印件)。
(5)产权人与银行的购房按揭合同(包括抵押合同,每次申请均审核原件,首次申请留存复印件)。
(6)按揭银行认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证明(首次申请需提供第一次按揭支付时间证明)。
(7)区地方税务局认定的且能确定其纳税入库所在地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8)产权人本人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
(9)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如委托办理的委托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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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到街道开个证明,就能以个体的名义参保了,按20%的比例缴纳,现在都是5险合一了,一交所有的险种都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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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申请补助需要在村里开证明,然后村委会给你下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