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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农村合作医疗生孩子是可以报销的。
一般必须有生育证(准生证),产妇本人参加了当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具备以上两条在参保的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比例最高,顺产80%左右。
县、市医院要办转诊手续,报销比例分别为60%、40%,起付线相应提高为600、800
不经转诊到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不能报,不转诊到定点医院比例是转诊比例的一半左右。
想了解的更为详细情况,咨询当地的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热心网友
农村合作医疗可以报销生育费用。
在有合法生育证的情况下,新农合可以报销生育费用,买了农村合作医疗,合法出生,手续齐全,就可以报销,要提供缴费*和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准生证,身份证,农村合作医疗证等。
门诊报销标准如下: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