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7:09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8 21:53
资助出国留学协议公证,此项公证一般适用于公派出国留学。系应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而办理。由公证处证明您(被资助方、保证人)与留学基金委签订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
所需要材料:
出国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明。两位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或其他资产证明。
可受理的公证处:
线下: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公证处。
在线:公派出国协议书公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8 21:54
答: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选派的留学人员(乙方),出国前均须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甲方,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 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 《协议书》须经公证生效。为方便留学人员签约,甲方已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留学人员本人、丙方第一担保人及第二担保人必须同时到公证处办理签约公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