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位晓得扬州公积金如何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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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可以通过使用手机微信关注扬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然后进行公积金账号绑定,再根据提取类别进行操作完成提取,具体的提取方法如下:

1、打开手机的微信搜索扬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找到该公众号后点击进入。

2、进入该公众号以后点击关注公众号。

3、进入以后点击我的账户在出现的选项中点击账户解绑按钮,来绑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4、页面跳转以后输入个人证件号码以及姓名等相关信息以后点击绑定按钮。

5、绑定以后页面自动跳转进入到实名认证,点击快速验证按钮。

6、在出现的人脸验证界面中点击下一步按钮。

7、依据屏幕提供的验证方法进行验证有会看到弹出的提示显示验证成功点击下一步按钮。

8、页面跳转进入到实名认证结果页面显示账号绑定完成,点击确定按钮。

9、回到公积金公众号的界面点击我的账户,在出现的选项中点击业务办理按钮。

10、在出现的提取业务界面点击如购买二手房。

11、页面跳转以后进入到绑定提取银行卡界面,输入个人的银行卡等信息以后点击绑定按钮。

12、页面跳转进入到信息核对界面,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13、在出现的房产信息界面输入个人购买的二手房等信息以及提取金额数据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14、此时可以看到提示该公积金的提取申请已经成功,等待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就会将该笔款转入至预留的银行账号。

注意事项:

扬州市公积金的提取受理业务包含购买商品房、二手房、本地户口离职、外地户口离职、租房以及退休提取等事项。

热心网友

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热心网友

你公积金大概有多少,在职还是离职状态奥;
只要想取,方式方法还是有的
不管在职、还是离职的都是可以提取的, 只是你不知道操作的方式方法罢了,比如租房,买房,物业费,大病医疗,宅基地翻新都是可以的,资料你不会弄罢了,这边是扬州的,其他城市*不清楚,但是扬州的肯定没问题;前几天我才帮朋友弄得;基本3个工作日拿到,最快当天拿到了
具体再说吧

热心网友

扬州的公积金要看你是在职还是离职的了;
现在在职的查的很严很难提取;
离职的我们百分百可以提取出来,而且手续简单,一般一张身份和公积金卡就可以
上个星期还帮一个朋友提取出来呢

热心网友

扬州公积金的提取得符合*啊!扬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之一的,可申请提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七)房租超出家庭收入20%以上比例的;
(八)职工下岗或者失业,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
(九)职工户口迁出扬州的;
(十)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非扬州户口职工离开扬州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二)其他相关文件明确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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