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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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2、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3、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购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共有产权房转让

1、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建委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
2、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也可按市场价格购买*份额后获得商品住房产权,此后出售将不再受*。
转让次序如下:
1、房人向原分配区住建委提交上市申请,明确出售价格。在同等的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以优先购买。
2、如果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可在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信息,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新购房人获得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3、也可协商后共同向其他符合本市限购条件家庭转让房屋,新购房人取得商品住房产权,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产权份额获得转让总价款的相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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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共有产权房申请。找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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