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乾县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和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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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新农合基金使用范围及标准
第十四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分为:大病统筹基金、门诊统筹基金、风险金三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分配比例为大病统筹基金占77%-80%,门诊统筹基金占20%,风险金占3%。风险金分三年提取,到10%后不再提取。三部分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大病统筹基金和门诊统筹基金分账管理,互相不能挤占和调剂。
第十五条:大病统筹基金使用范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住院符合规定的医药费及规定的特殊慢性病医药费用补偿。
第十六条:
大病统筹基金补助方式。
(一)单病种定额补助方式:主要用于规定的40种单病种定额补助的住院病种(单病种目录见附件:1)。
(二)非单病种定比报销方式:省、市定点医疗机构设置起报点,县、乡定点医疗机构设置起付线。
1、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医院起报点设置为5000元/人次,
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医院起报点设置为3500元/人次,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够起报点后,按40%的比例进行报销;
2、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医院起报点设置为3500元/人次,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医院起报点设置为2500元/人次。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够起报点后,按50%的比例进行报销;
省、市定点医院住院参合患者医药费用不满起报点的,参合患者全部自付,合作医疗不予报销;纳入可报销范围的医药费用达到起报点及以上者,全部纳入报销核算范围。起报点费用为一所定点医院的连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院间费用不能累计。小儿科(14周岁及以下)患者,在省、市级定点医院住院起报点按上述规定的60%执行。
3、县级定点医院起付线设置为200元/人次,达到起付线以上者按55%的比例进行报销;
4、乡、镇定点医院起付线设置为80元/人次,达到起付线以上者按60%的比例进行报销;
第十七条:外出打工人员及外出急诊的参合患者住院治疗需在国有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入院后五日内须向县合疗经办中心报告备案。出院后凭外出务工证或相关证明、户口本、合疗证、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就诊医院公章)、诊断证明、医药费*、费用清单,本人或委托他人在县合疗经办中心办理补偿报销手续,在指定地点领取补助。补偿比例按照所住医院等级比照当地同级医院补偿水平降低10%比例予以补偿。
第十八条:参合患者享受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设置为每户每年15000元。
第十九条:特殊慢性病补偿:
主要用于《特殊慢性病目录》规定的慢性病,特殊慢性病必须在县医院、中医院进行确诊,报销实行年度凭票按40%的比例进行补偿。I类特殊慢性病每年每人补助不超过4000元,II类特殊慢性病每年每人补助不超过1000元。参合农民同年度特殊慢病非住院按比例补助后,因同一病种住院后计算补偿时应扣除已享受的非住院按比例补助。同年度住院补偿和特殊慢病非住院按比例补偿合计不得突破年封顶线。(报销范围详见附件:2)
第二十条:门诊统筹基金补偿
随着*对新农合补助标准的提高,开展门诊统筹已势在必行。关于门诊统筹补偿待省、市农合办门诊统筹补偿试点方案下发后,再制定我县门诊统筹实施方案(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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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可随参合母亲享受新农合各项补偿。享受时间从出生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下年度必须以家庭成员身份参加新农合,方可继续享受新农合各项补偿。200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新生儿开始享受新农合各项补助。新生儿住院补偿只包括住院、诊疗、检查、药品等基本医疗费用,不包含生活(奶粉、尿不湿等)及与生活相关(宝宝纪念册、纪念币、照片、摄像、剪脐带、脐带血保存、胎毛纪念品等)和预防保健类的其它费用。新生儿随参合母亲享受新农合住院补偿费用与参合母亲分别结算,列入家庭封顶线之内。新生儿随参合母亲享受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按一般参合人口执行门诊统筹相关规定。新生儿办理补偿的方法:家属持新生儿、母亲合影2吋照片1张、新生儿户口薄、母亲合疗证及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到县合疗经办中心进行审核、登记、注册、录入数据库,办理合疗证。然后持合疗证办理补偿手续,属开展直通车定点医院出生的到就诊医院办理补偿手续,在非直通车定点医院出生的到县合疗经办中心办理补偿手续。(二)住院前门诊费用1、在同一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除外)门诊诊断检查并连续住院治疗的患者,其门诊检查费用纳入本院住院补偿范围。  2、住院期间,因本院不具备条件,经本医院同意在其它医院产生的诊断性检查费用列入本院住院补偿范围。(三)特殊材料、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报销安装普及型人工器官(心脏瓣膜、人工晶体和人工关节)、血管支架、体内置放材料、心脏起搏器的费用;应用立体定向放射装置(Y—刀,X—刀),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台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医疗直线加速器的费用;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中子治疗项目的费用,个人先自付费用的30%,剩余部分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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