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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 市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通过中心网点、南昌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个人网上业务大厅、“南昌 公积金 ”微信公众号、“南昌公积金”手机APP、自助终端(自助服务机)、赣服通等均可办理提取手续。关于“南昌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南昌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通过中心网点、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个人网上业务大厅、“南昌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南昌公积金”手机APP、自助终端(自助服务机)、赣服通等均可办理提取手续。 二、南昌市 公积金提取 法律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 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 遗赠 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以上就是对“南昌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回答,公积金是职工的一项福利性住房*,其使用原则是“专款专用”,所以如果存在提取人通过虚假信息进行提取的行为,一经查处,将进行严厉惩治。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或者法律问题,欢迎到网进行咨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