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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孩子都同时拥有九种智能,因而每个孩子都具有可塑性,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与否关键还在于教师如何教育孩子,如何评价孩子并如何想方设法让自己的评价行为变为激励孩子不断成长的动力。鉴于上述对幼儿教师日常评价行为失衡现象的分析,笔者认为幼儿教师可以从以下方面改善自己的评价行为,使其体现公平性,以更好地发挥其对幼儿身心健康成长的积极作用。
(一)树立科学的评价观
幼儿教师要努力克服晕轮效应、逻辑误差、刻板印象、情绪效应、附和权威心理及求全心理的心理评价误差,促使自己的日常教学评价行为体现公平性,首先就得树立平等意识观。这就要求我们的幼儿教师在评价幼儿时一定要一视同仁,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幼儿,不因幼儿的性别、年龄、家庭出生以及智力、性格、兴趣等方面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其次,要树立尊重的意识观。这就要求教师一方面要尊重每个幼儿的独特性,把幼儿当作自主、自由的人来看待,另一方面要承认幼儿发展之间的差异性,把幼儿看作丰富、具体的人来对待。再次,要树立宽容的意识观。这就要求教师把幼儿视为发展中的人,认识到幼儿在成长过程当中难免会发生这样或那样的错误,肯定会伴随着诸多的偏差。幼儿教师的评价不在于肯定学生好的一面, 否定差的一面,而在于帮助幼儿发现问题,纠正错误,[11]促使他们在现有的基础上身心得以更健康地成长。
(二)充分了解幼儿
幼儿教师日常教学评价行为是幼儿教师在了解幼儿的基础上有意或无意之间形成的对幼儿某种看法和判断的评价方式。而事实上,幼儿教师日常教学评价行为中的偏见,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幼儿教师还没有完全了解幼儿,评价之前获得的信息不充分所导致的。可以说,了解幼儿是幼儿教师进行日常教学评价的前提条件。要了解幼儿,幼儿教师要做到: 一是在心理上拉近与幼儿的距离。人与人最大的距离不是空间上的距离, 而是心理上的距离。只有与幼儿进行近距离的接触,真正地融入幼儿的心理世界,教师才能看到幼儿身上的细微变化,才能了解到幼儿内心深处的所感、所思和所想,也才能对幼儿作出公平、正确及合理的评价。二是在情感上消除与学生的隔膜。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应该放下“权威者”的姿态,淡化“审判者”的身份, 亲近幼儿,了解幼儿的需要,关心幼儿的成长。三是在行动上观察幼儿。幼儿教师日常教学评价行为要求幼儿教师一方面要通过长期细致的观察,依据足够的信息找出幼儿典型、稳定的行为表现,另一方面要有敏锐的洞察力,去挖掘一些容易被忽略而实际上很有价值的事件。⑿以此让我们幼儿教师的日常教学评价行为体现公平性。
(三)开展自我反思
反思,一般是指行为主体立足于自我之外,批判地考察自己的行为及其情感的能力。布鲁纳认为反思是教师成长的起点。幼儿教师日常教学评价行为是居于下意识或潜意识层面的,是以低层次的评价为主,他们在进行评价活动的时候一般没有目的性,随意性强,这样也就很容易受自身主观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评价行为的失衡。所以,这就需要幼儿教师用审视、批判的眼光对自身所使用的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等进行反思。幼儿教师的反思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学会在教学实践中进行自我反思。通过与情境的对话,敏锐地感受评价过程中存在的偏见,仔细分析,查找根源,寻求对策,并督促自己在以后的教学评价中进行改进,使之日臻完善。第二,学会在理论学习中进行自我反思。理论是行动的“指南”,⒀只有不断地学习理论知识,而后以新的,更为正确的理论思想为镜,我们对幼儿的评价才会更理性,更公平,我们才会更加的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