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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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31 12:19
(一)职责不够明确。"两查两保"大整治活动中,我市各地先后都出台了针对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有关部门及乡镇的职责分工作出规定。但在整治过程中,相关部门和乡镇并未真正形成合作。
职责分工不明,有的执法主体不够明确,措施不够有力。如已整改的出租房整改复查意见书各部门都不愿意签字;对需要整改的出租房仅依靠停水、停电的措施,甚至不敢停电,担心蜡烛灯带来安全隐患。
(二)基层基础薄弱。居住出租房流动性大,租赁隐蔽性强,当事人接受管理存在被动性,往往采取避而不见、不提供租赁合同及相关证件的方式,想方设法回避管理,信息采集困难重重。出租房信息管理滞后。
乡镇有台帐、*有火灾隐患直报平台、房管有数据库,乡镇、*、房管各自为政,掌握的数据不尽相同,形成信息孤岛,信息不能共享。乡镇的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薄弱,尤其是整改的复查程序不到位,大多数乡镇都没有*派出所参与复查。
(三)违章建筑普遍。许多居住出租房是六、七十年代前的砖木结构建筑,电线老化,耐火等级低。有的居住出租房虽为混合结构建筑,但由于没有统一的消防规划,缺乏消防疏散通道,消防设施也不符合标准。
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因收入微薄,只能租赁廉价的简易房,从而导致各地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居住出租房遍地开花,违章搭建出租增多,造成严重的火灾隐患,工作总结《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
(四)安全意识淡薄。居住出租房的租赁合同绝大多数没有涉及消防安全问题,一些房主只顾赚钱,只要能把房屋租出去,并不管住的是什么人,住多少人,群租现象普遍。租赁双方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处置火灾事故的应变能力差,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因缺乏逃生自救能力引起群死群伤事件。
(五)火灾事故高发。2007年瑞安市共发生的1156起火灾事故,其中约有70%与出租房有关;瓯海区共发生的800多起火灾事故,其中出租房占有相当比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31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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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对消防工作认识有以下几点:1、消防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消防工作要讲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3、火灾隐患这莫多,消防违法行为这莫多,根本的原因,就是消防意识不强,消防常识普及不够4、消防工作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社会化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需要*的领导和专业部门的努力。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问题可以继续联系我为您服务哦~祝您生活愉快,家庭幸福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