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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超申请780万国家赔偿是真的。今年*被写入“两高”报告的张志超今天正式申请国家赔偿,金额为788.9万余元。他的国家赔偿申请书已于今天下午递交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
他提出的788万余元国家赔偿申请,包括5449天的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440.75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600万元。他的代理律师袁枫对记者说,张志超还请求原办案机关通过《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扩展资料:
事件经过:
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突然失踪。一个月后,该女生的尸体在学校一男生洗刷间被发现。经临沭县*侦查,认定该校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杀人。2006年3月,张志超以*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张志超的同学王广超因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张志超在服刑期间一直坚称自己无罪。申诉被屡次驳回后,2017年11月16日,最高法经审查作出再审决定,认定被告人张某超*致人死亡、另一被告人王某超对其包庇的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对本案再审。
张志超案再审的代理律师王殿学此前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最高法做出再审决定的关键,在于此案存在诸多疑点。该案不仅物证稀缺、口供矛盾,证据上也有种种漏洞,且在侦查阶段,张志超是在遭遇刑讯*供的情况下作出有罪供述。
经过六次延期之后,2019年12月5日,张志超涉奸杀案再审一案在淄博市中院开庭审理。公诉方山东省*在庭审中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山东高院依法改判张志超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