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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家物业企业所签订的任何合同不能超过其与产权人或业主大会签订的时间,新物业公司有权不继续履行之前协议,如果要继续履行那应该把之前收的费用退还给新物业公司,并签署三方协议完成交接。如果没有时间约定的合同,同样也是如此。新公司不接受那就是原物业公司与广告公司的纠纷了,跟新物业公司无关。另外,广告收益如果是在公共区域获取的,该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