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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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17:40
格式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教体局党组会研究,面向全县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聘兼职教研员。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选聘计划范围内,通过测试、考察、聘用审批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选聘计划
本次共选聘兼职教研员7名:
中学历史教研员、中学体育教研员、小学英语教研员、中学美术教研员、计算机教研员、书法教研员、心理教研员。
三、选聘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一致或相近;
2.年龄45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相应层次专业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6.所任学科的教学质量在全县领先;
7.三年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8.书法与心理教研员所学专业不限,教师资格证不限专业,心理教研员须具有*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证;
9.获得过以下荣誉中的一项:
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业务标兵”、“骨干教师”、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研课题等教育教学业务奖项中的一项荣誉称号;县级及以上公开课、优质课、技能大赛中获得过县一等奖、市二等奖、省三等奖及以上等次。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地址:某县教体局人事股
报名时间:
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名时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心理咨询师证原件及复印件、《某县教体局公开选聘兼职教研员报名表》和一张2寸照片。
报名时还需提供选聘条件中所要求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县派驻教体局纪检组审查个人情况有问题的,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测试
本次测试分微型课和评课两部分进行(其中书法教研员和心理教研员还需现场展示和答辩),满分100分,微型课和评课各占50分,其中书法教研员和心理教研员的微型课占40分,评课和(展示或答辩)各占30分。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1.微型课。15分钟,内容随机抽取,统一提供教材,随机抽课,不允许带参考书,准备时间20分钟。
2.评课。10分钟,教体局组织由相应学科教师上微型课,评委和参评对象共同听课,然后由参评对象逐一进行评课,评委根据评课情况进行打分排名。
3.书法教研员需现场展示书法,心理教研员需现场答辩,时间为10分钟。
(四)拟聘
根据微型课和评课(书法和心理教研员需加展示和答辩成绩)综合成绩,分岗位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结合考察复审情况,经局党组会研究按1:1确定拟选聘人员。
(五)公示
经复审合格的拟选聘人员报考资格和成绩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任兼职教研员,其编制、工资关系、专业技术岗位均保留在现所在学校,随所在学校进行评聘。工作以教研为主,学期中每月在本校或其他学校上示范课、公开课不低于4节,每学年听评课不少于60节。试用期一年,如考核不合格,取消兼职教研员资格。聘期六年,聘期结束,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如遇国家*变化,以最新*为准。
五、其他
(一)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选聘工作由县派驻教体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二)选聘工作中的有关事项,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和解释。
附件:某县教体局公开选聘兼职教研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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