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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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3 13:12
实习期完还有试用期,是合法的。如果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不视为就业,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也未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双方正式订立劳动合同时,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原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派出到合资、参股单位的职工如果与原单位仍保持着劳动关系,应当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可就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在与合资、参股单位订立的劳务合同时,明确职工的工资、保险、福利、休假等有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