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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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1 14:39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不可以。根据土地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知道国家直接把宅基地定性成家庭级了,继承对象是个人级,另外第一款规定也同时表明了群众使用宅基地应该符合这一条规定,第三款规定指出了由县*最终认定事实,符合什么规定,进行审批做出相应决定,注意审批结果不一定是批准。现实中确实存在村干部伪造事实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