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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召开业主大会,有持投票的全体业主三分之二同意选聘的物业公司,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但单个业主如有特殊要求,可另行与物业公司协商,物业公司同意的话可单独补签物业协议
热心网友
肯定不行,好像法律上也没有相应的允许文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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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召开业主大会,有持投票的全体业主三分之二同意选聘的物业公司,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但单个业主如有特殊要求,可另行与物业公司协商,物业公司同意的话可单独补签物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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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行,好像法律上也没有相应的允许文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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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召开业主大会,有持投票的全体业主三分之二同意选聘的物业公司,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但单个业主如有特殊要求,可另行与物业公司协商,物业公司同意的话可单独补签物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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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行,好像法律上也没有相应的允许文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