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申诉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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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对于申诉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起诉。人民*受理案件后,人民*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对于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申诉。人民*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机关。



3、《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或者人民*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4、《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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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对于申诉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起诉。人民*受理案件后,人民*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对于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申诉。人民*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机关。



3、《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或者人民*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4、《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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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对于申诉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起诉。人民*受理案件后,人民*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对于人民*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申诉。人民*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机关。



3、《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或者人民*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4、《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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