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02:3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9:04
经济泡沫是信用经济的必然产物。信用经济的规模是加速扩张的,而且信用结构日益复杂,在信用货币的基础上不断衍生出新的金融产品,它们与实质经济的距离越来越远,有的甚至毫不相关,至此,虚拟经济已经成为任何现代信用经济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理论上,虚拟的经济成份可以划分为两个部分:有实质经济对应的和没有实质经济对应的,后面一种虚拟成份就是所谓的经济泡沫。但这种划分对微观主体没有什么意义,因为无论有没有实质经济成份对应,他们所使用的虚拟成份在功能上完全相同。所以,在微观层面甚至局部经济中讨论经济泡沫的存在与否、数量多少,都显得不那么恰如其分。
经济泡沫产生的根源决定了它对经济影响的两面性。正面效应往往被人们忽视,但其重要性并不因此而被抹煞。信用货币对经济的润滑作用、对经济运行效率的提高以及信用体系的构筑,说到底都是借助了虚拟的经济成份才得以实现的。经济泡沫的负面效应是显而易见的。经济泡沫往往造成繁荣的假象,所以容易受到追捧,具有自我强化的机制;又由于形式上虚拟经济的发展可以完全脱离实质经济,所以虚拟经济具有超出实质经济承受范围的倾向。当经济泡沫恶性发展时,或者说,如果对经济泡沫的负面效应不加控制的话,结果就会表现为*。因此,经济泡沫问题在宏观经济层面特别是对经济结构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每一个现代经济中都不可避免地充斥着大量经济泡沫,但并非都以*的形成与崩溃而告终。对那些典型经济进行重点研究,显然是我们寻找避免*关键点的最佳途径。
新兴市场似乎比较容易感染*。这是因为新兴市场大多脱胎于落后经济,对财富极为渴望,容易被虚假繁荣所迷惑,有经济泡沫恶性发展的基础。新兴市场的成长速度很快,但往往是有信用经济之“形”而无信用经济之“实质”,市场制度远不完善,有发展成*的可能。同时,新兴市场往往过早开放金融市场,结果容易受到外资的冲击,随即加速了*的崩溃。
2006年国内房地产的泡沫程度应该是26%,2007年可能达到40.9%,2008年会达到58.4%。
对于什么是房地产泡沫,尽管如何来界定早已是众说纷纭。但是有几点衡量标准应该是基本的。一是房价收入比,二是房地产投资与房价增长速度的关系,三是商品房的空置率等。对于房价收入比,国际惯例是在3-6倍,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早已超过12倍以上了。有问卷调查表明,在北京、上海一些大城市有90%以上民众都认为房价太高,房地产有泡沫。对于房地产投资,尽管宏观*后增幅有所回落,但去年1-9月份仍然上升28%以上,特别是大中城市更为明显,如北京去年的固定资产投资有50%是房地产。而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涨,其中房价上涨10%以上的城市有9个。特别是在上海,城市中心地带的房价在成倍成倍的飙升,如上海北京西路的国际丽都城房价由2002年的1.4万元/平方米飙升至现在2.6万元/平方米。总之,根据我们曾给出的三条标准,如住房收入比(3-6倍之间)、住房按揭月供与收入比(小于35%)、家庭总负债率(小于50%),目前内地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早就超出各地民众能够承受的支付能力,即内地房价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