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警衔是如何划分等级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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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12:08

警督是警衔的第三等级,共有*,分别是*警督、二级警督、一级警督。*警督可以担任的行政级别是科员、副科、正科、副处,二级警督可以担任的行政级别是副科、正科、副处、正处,一级警督可以担任的行政级是正科、副处、正处。

警衔高的人民*对警衔低的人民*,警衔高的为上级。当警衔高的人民*在职务上隶属于警衔低的人民*时,职务高的为上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衔条例》第七条 

人民*警衔设下列五等十*: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

(二)警监:一级、二级、*;

(三)警督:一级、二级、*;

(四)警司:一级、二级、*;

(五)警员:一级、二级。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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