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7 04:32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6 06:51
您好: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由此可见,公司要求提前上班属于直接涉及劳动着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与员工协商确定。
2、是否加付工资看具体情况。我国一般是8小时工作制,如果加班后超过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或者超过法定的工作时间,那么就属于加班,应加付工资。
3、日常加班情况下,如不能倒休,支付工资不少于正常工资的150%;休息日加班的,如不能倒休,支付工资不少于正常工资的200%;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工资不少于正常工资的300%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6 06:50
在现实社会中,个体公司占多数,至于提前15分钟是公司规定!!!!!!
在劳动法中超过法定劳动时!每小时是按平时每小时的双倍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6 06:51
要是死抠法律条文的话应该给,但是可以规定你上班之前完成准备工作,这就不违法了,十五分钟应该不用太计较吧,也就是做作准备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