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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上饶广丰区一名八年级学生的家长周某某在班级的微信群内,对班主任吴某某进行了言语上的辱骂。
班级群里毕竟不是只有一个人,还有其他学生的家长也在,而作为一名老师,班主任吴某某认为这位家长对自己极其不尊重,并且已经对自己的名誉造成了侵犯,所以向*起诉了他,而*也接受了原告的请求受理了这起名誉权纠纷案。*依据该家长对老师所造成的伤害,要求被告的学生家长也就是周某某向班主任吴某某赔礼道歉,并且赔偿吴某某精神损失抚慰金1元。经过*在双方之间的调解,被告人接受了道歉,而吴某某也选择了原谅,并且自愿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除此之外,*还对此案件的受理费采取了减半收取的形式,由被告人周某某全部承担。虽然受理费并不是很多,但这也是在警示被告人不要再出现类似的情况。
在这件事的背后,不仅仅只是一位家长关心自己子女的教育问题,更是一种在公众场合要注意自我言行的问题。无论家长是多么地在意自己孩子的教育,也不能将自己的怒火无端牵扯到他人之上,毕竟人家也比较无辜。当面对自己的孩子出现厌学的情绪时,作为家长应该先试着去和他商量,也可以试着采用一些奖惩机制去激励孩子爱上学习,而不是一味地纵容孩子,甚至强迫孩子。孩子还是比较有灵性的,只要试着去和他们谈心,家长才能更加了解孩子的内心。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从这件案件的背后知道,对于一些会波及他人名誉的言行,最好不要轻易尝试,尽管有矛盾也应该以和为贵,始终秉着一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事态度,以恰当的方式表达出来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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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解,周某某当庭道歉,他接受周某某的道歉;双方达成谅解,他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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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这几个家长侵犯了班主任的名誉,所以判他向班主任道歉,我觉得这个判决还是比较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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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家长向班主任道歉,班主任也接受了家长的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