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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本想去武夷山旅游,上网看了陆续报道了“其他”风景。武夷山一个酒店的老总遭*殴打报道。
起因:执法起冲突
当事人向记者描述了事件发生的经过——10月31日上午10时左右,我从酒店驾车往武夷山市区办事,途中遇见一辆装有“世纪桃源酒店大堂停车场”临时指示牌的工具车停在路边。“这是立在我们酒店门口的牌子,怎么会被别人锯下拿走?”我觉得奇怪,便把车停在这辆车的前方,下来问个究竟。对方声称是武夷山市行政执法局的,“你们的广告牌有碍市容,必须强行拆除”。因为我和他们*认识,就请他们先别运走,我和*打个电话再说。可*的电话一直联系不上,我质问对方:“这个指示牌在我们酒店的红线范围内,你们要拆除怎么事先没有告知我们?”大约20分钟后,来了一辆警车,下来*个人,不由分说,便开始推、砸我的小轿车。我看情况不妙,就说我自行移开,当我发动车子的时候,几个男的突然冲上来强行将我拖下车,用力把我推进他们的一辆面包车,其中一个身穿深色*的年轻男子对我拳打脚踢。与此同时,他们还将赶来劝阻的酒店保安徐平拉进工具车进行殴打。随后,我们被运到行政执法局,并被强行架下车。
彭琴说,当时有两个人拿着摄像机在录像。事后经交涉,行政执法局给了她部分录像内容。记者在彭琴的电脑上看到,录像分为12个的片断,最长的画面7分47秒,最短的只有7秒钟,总长度不足17分钟。内容依次为执法人员拆除指示牌、彭琴着急地拨打手机、彭琴和执法人员论理、彭琴在车上和邻座的着*男子争吵并发生冲突、彭琴被两个穿*的男子架下车带进执法局、一个着*的男子展示自己的手及脸部皮肤破裂等画面。
录像上没有彭琴所描述的被人从自己的车上拉下、被推进面包车等画面,也看不出执法人员动手打人。对此,彭琴认为,这个录像是不完整的,他们隐瞒了对自己不利的事实。
“我以*身份担保执法人员绝对不会打人”现在社会好笑!
记者随即来到武夷山市行政执法局采访。谈起事件的起因,*吴平西说,是因为彭琴的车子挡住了执法人员的车子,我们想把她的车推开,可她竟开车碰了我们的副大队长,“这下大家才火起来”。
记者问吴,“彭琴说,随后你们的执法人员把她拉下车,进行拳打脚踢,是这样吗?”
吴认为,彭琴“简直是胡说八道”。他“以*身份、以党性、以人格担保”:“我相信我们的执法人员绝对不会打人。”
“你凭什么相信他们绝对不会打人?”
“我们市里的林副*和我说过,有一次他看到我们的队员在一所学校门口清理流动摊点,面对小摊贩的胡搅蛮缠,我们的队员表现得非常克制。市领导这么说,我就放心了。”
“你们没有打人,那么彭琴的伤是怎么来的?而且事后你们到医院去看望过她,并垫付了医疗费。”
吴平西解释说,“她有没有伤,不能她自己说了算。如果确实有伤的话,可能是执法过程中合理碰撞所致”。他强调,“打人是主动的,碰撞是被动的,完全是两回事”。至于到医院探望,那是出于人道的考虑,并不意味着我们打人。
记者问:“你们对执法过程进行录像是出于何种考虑?是否全程录像?”
吴回答说:过去我们*吃了太多哑巴亏,动不动人家就说我们*打人,所以我们要求执法人员在遇到阻挠执法的时候要打开摄像机。“我们只是有选择性地录像,没有必要全程录”。
“你说彭琴开车撞了执法人员,为什么在录像上却看不到?”
“我们的摄像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只拍了车子,没拍到车碰到人的瞬间。”
“为什么录像是一段一段的,感觉像被剪辑过?”
“我也很纳闷这是怎么回事,可能要请教懂技术的人。”吴说,“不过,我在录像机上看的原始资料是连续播放的,我们并没有进行任何剪辑处理。”
记者要求看原始录像资料,吴平西说,“全部材料都交给*了,你去找他们吧。我们也在等着*门的结论”。他认为,《国家赔偿法》的出台,意味着行政存在过错的可能性。“如果最终的结论是我们的队员打了人,那么该怎么赔就怎么赔,而且我本人可以在电视上向全市人民道歉”。
看了这些我记得有好多疑问??
1.为什么要选择性拍摄?
2.为什么要党性担保?
3.为什么说*是新中国成立仅存一支武装力量?
4.解释一下:合理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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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武装力量主要由陆军、海军、空军、第二炮兵、人民武装*部队、预备役与民兵,组成
热心网友
要什么时期的,建国?*时期?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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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武装力量主要由陆军、海军、空军、第二炮兵、人民武装*部队、国防后备力量(预备役与民兵)六大部分组成。
详细情况*的《国防*》:
http://www.chinamil.com.cn/site1/gfbps/gfbp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