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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多的企业加入到数字化转型的队伍中来,如何有效保障数据安全将成为这个时代核心竞争力。2012年,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正式把电子数据列入法定的证据分类,电子数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始颁布,电子数据开始走向了历史舞台。
然而,鉴于电子数据具有可复制、易篡改、难固证、难举证等特性,电子证据迫切需要一种专业可靠且司法可信的技术,来有效解决电子证据的信任问题。
区块链具有去中心化、分布式记账、加密可溯源等显著优势,可以很好地保证上链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一旦被篡改或伪造即可被发现,同时,由于区块链具有分布式记账的特点,即使删除个别节点上的数据,其他节点仍然能完整地保存数据,保证整个区块链存证系统的正常运转。
2018年,最高法在《关于互联网*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指出: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应当确认。这是从司法层面首次肯定区块链技术在电子数据方面的法律效力。
基于以上优势,区块链天然适用于电子数据数据存证。引入区块链存证,可以有效解决电子证据真实性、合法性问题,使电子数据存证过程具有更高的可信赖性。易保全利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很好地解决电子数据从产生、存证,到公证、举证等全链路可信问题:上链时,利用区块链保障存证数据的原始性和完整性;上链后,利用保全链上的各司法节点保障数据的可信性与安全性;诉讼时,证据直通互联网*提高维权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