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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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9 23:57
先贷后投:信托公司向科创企业发放抵质押贷款或信用贷款后,对企业的经营现状和发展前景有了进一步了解,对管理团队有了进一步认识,在沟通顺畅、看好企业未来发展潜力的前提下,通过受让创始股东部分股权的方式或者增资扩股的方式,投资入股科创企业,与其他股东一道,共担投资风险,共享投资收益。从投资主体来看,既可以是信托公司本部,也可以是信托公司参股或控股的专业投资子公司;如果是信托公司的话,其资金既可以来源于信托资金,也可以是其自有资金。从投资后持股比例来看,信托公司大多是参股,较少控股。从投资策略来看,信托公司一般是财务投资,也有一部分属于战略投资,后者如前述平安信托,其投后管理工作涵盖了项目风险控制、项目增值服务和项目流动性实现等三个方面,其中投后管理增值服务的主要方法,是协同每家投资企业制定发展战略,搭建全面预算管理与考核标准。平安信托着眼于帮助企业解决关键问题,比如有些企业家更关心眼前的生意与订单,但通过制定发展战略,可以让他们看得更远;借助全面预算管理与考核制度,进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能让企业受战略驱动和导向,把钱用在最需要的地方。例如,平安信托投资入股中油优艺环保后,协助梳理企业发展战略,引领企业高管人员共同讨论,达成5年内成为国内医废处理领域的龙头企业的共识,明确了奋斗目标。平安方面还通过培训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等高层,协助企业构建全面预算管理,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平安信托的所有PE投资企业,都逐渐建立全面预算管理模式。从投资退出方式来看,有的通过向现有股东或第三方转让股权实现退出;有的通过被上市公司并购后完成退出;有少数幸运的,则通过企业IPO后股份上市流通后变现退出。当然,如果投资企业经营状况不佳,发展前景暗淡,信托公司的投资价值便会随之贬值,面临投资亏损甚至全部损失的风险。从投贷之间的关系看,一般是信托公司通过相对初级简单、收益稳定但比较有限的贷款业务,获得相对高级复杂、风险较大但也可能收益巨大的投资业务。
先投后贷:信托公司在对一些优质的科创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后,为支持企业的业务发展,为企业发放一定数量的贷款。由于科创企业在其生命周期的种子期、初创期和成长期内,往往缺乏实物资产作为申请贷款的抵押物,信托公司为控制风险,加强和*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合作,组合运用未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知识产权质押、订单融资、控股股东担保等方式,将债权融资风险降至可控范围内。
投贷并举:信托公司采取“股+债”的方式,为一家科创企业同时进行股权投资并发放贷款。之所以采取这种模式,有主动和被动之分。主动的情况是,信托公司十分看好科创企业的发展,愿意在给予企业债权融资的同时,参与企业的股权,形成更加紧密的战略关系,分享企业高速增长的可观收益;被动的情况则是,科创企业在业务发展过程中产生了较大的资金需求,但其抵质押物短缺,短期利息支付能力有所不足,信托公司对其融资支持难以完全采用债权方式,因此一部分采取股权投资方式。
投贷互转:主要是债转股,即信托公司对科创企业发放贷款后,当企业的成长满足一定的条件时(如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研发出关键知识产权、市场份额占到一定比例等),信托公司可以将该笔贷款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转为对企业的股权投资。这相当于科创企业投桃报李,为信托公司的前期信贷融资提供一份可能未来价值不菲的回报。另一种比较少见的情况是投转贷,当科创企业的发展不尽如人意时,依据协议将原有股权投资转让给其创始股东,但其创始股东不用立即完成股权转让款的全额交付,而是将该股权转让款的全部或部分转化为给创始股东的贷款,由创始股东分期归还。
上投下贷:信托公司在对科创企业所属集团进行股权投资后,对科创企业给予贷款支持,后者往往得到集团的担保。
上贷下投:信托公司在为科创企业所属集团提供贷款服务后,获得集团提供的投资科创企业的业务机会。
我投人贷:信托公司对科创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后,将其中发展态势符合预期设想的优秀企业推荐给自己所属集团内的商业银行或外部战略合作的商业银行,由后者给予科创企业贷款支持,促进其业务增长。
人投我贷:信托公司所在集团的投资机构或外部战略合作的VC或PE机构对科创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之后,将其中发展态势符合预期设想的优秀企业推荐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为其提供贷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