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解释”和“做解释”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5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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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5:58

(一)区别一

“作解释”中的“作”是“作为”,“当做”的意思,比如对某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出了相应的惩处,那么可以拿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向某人“作解释”;而“做”是具体地从事某种工作或活动。比如在向某人解释惩处他的具体原因时的行为就可以称为“做解释”呢。

(二) 区别二

①适用的范围不同。用“做”的地方大多都可以换用“作”;但有的用“作”的地方,却不能用用“做”,如“*声大作”、“成功之作”等。

②所带的宾语不同。

扩展资料:

作解释:拿什么什么作为解释。比如:有人说自己看到鬼了,吓出病来。别人就安慰他,用“幻觉”“眼花了”作解释。

做解释:就是去解释某样事情。比如:你和女友约会迟到了,女友生气回家了,你急忙去给她打电话做解释。

1、凡事他从不做解释,默默无声地承担着各种各样的负担,以至他脸上的皱纹深得与年龄极不相称,背佝偻得像株老柳树,仿佛永远也直不起来了。

2、不用多做解释,回首已然太迟,爱已随风而逝,放开你,我不做游离的旗子;听惯滥调陈词,疲倦伤心往事,成为寂寞影子,离开你,我要过自己的日子。

3、显示自然科或国文科学习成就较高的学生在对现象做解释时,各方面的表现也都会比较好。

4、学生在进行对现象做解释的科学写作时,除了句子深度外,各个向度与自然科以及国文科学习成就皆达显著正相关。

5、本文以高分辨率地震数据为基础,对主要层位做解释并构造成图,初步摸清了丰谷构造的构造特征和断层分布。

6、来不得多做解释,对方早已*近,廖海钟和钟坤以及常开心不敢有丝毫怠懈,抡起棍棒直接迎了上去,士气凌然,一向胆小的刘溢星则站在原地,表情复杂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5:58

“作”和“做”用法的区分:

“作”和“做”用法的区分在现代汉语中比较复杂,有的情况下还有争议。根据著名语言文字学家吕叔湘在《现代汉语八百词》一书中提出的意见,习惯上,具体东西的制造一般写成“做”,如“做桌子,做衣服,做文章”。抽象一点的、书面语色彩重一点的词语,特别是成语里,一般都写成“作”,如“作罢,作废,作对,作怪,作乱,作价,作曲,作文,作战,装模作样,认贼作父”。不过,吕叔湘认为,区别的标准不是绝对的,遇到没有把握的词,他宁可写“作”不写“做”。参考词典和有关专家的意见,下面对“作”和“做”用法的区分从语法和语义两方面进行分类辨析:

一、“作”作为双音词的语素和成语的语素的用法

(一)制造:制作、作伪、作票、作俑、始作俑者、自作自受、为人作嫁、作茧自缚。

(二)工作、做工:劳作、作息、操作、深耕细作、日出而作。

(三)从事、进行某种活动:作法、作弊、作战、作恶、作案、作孽、作怪、作梗、作奸、作乱、作伴、作罢、作保、作为(指所作所为、行为、主动的行为)、大有作为、作恶多端、作奸犯科。

“作法”有三种用法:①旧时指道士等施行法术。②写文章或绘画等的方法,如“小说作法”、“国画作法”。③办事或制作物品的方法。用于含义③时,一般写成 “做法”。

(四)创作:写作、作文、作画、作诗、作曲、作家、作者。

(五)著作、作品:大作、杰作、拙作。

(六)为、充当、当作:作废、作伴、当家作主、为虎作伥、认贼作父、作贼心虚。

(七)故意装出某种样子:装作、作态、作派、装聋作哑、装模作样。

(八)起、兴起、出现:振作、一鼓作气、兴风作浪。

(九)作为:①当作,如“把他作为朋友”。②就人的某种身份或事物的某种性质来说,如“作为一个记者,应该尊重新闻事实”。“作为词典,必须有检索方法”。

(十)发作:作呕、作酸。

(十一)做作、造作。

以上十一种用法中,“作”均读去声。但“作”另读阴平时,特指作坊。

二、“作”作为单音动词与双音的动名词宾语构成词组的用法

指“从事、进行某种活动”,如:作贡献、作处理、作调查、作报告、作动员。特别提醒:考虑到与“作贡献、作处理”等用法的衔接,建议不使用“做出贡献、做出处理”的说法,而写成“作出贡献、作出处理”。

三、“作”作为单音动词与双音的名词宾语构成词组的用法

指“充当、当作”,如:作榜样、作结论。特别提醒:考虑到与“作榜样、作结论”等用法的衔接,建议不使用“做出榜样、做出结论”的说法,而写成“作出榜样、作出结论”。

四、“做”作为双音词的语素的用法

(一)干、从事、进行某种活动:做活、做事、做寿、做操、*、做梦、做戏。

(二)办事或制作物品的方法:做法。

(三)为、当、充当某种身份:做工、做官、做主、做客、做东、做鬼、做媒、做亲。

(四)制造:做饭。

(五)为人处世:做人。

(六)作为:叫做。

(七)装出某种样子:做作。

五、“做”作为单音动词与单音的形容词或动词构成词组的用法

如:做好、做到。

六、“做”作为单音动词与多音的名词宾语构成词组的用法

(一)干、从事、进行某种活动:做买卖、做好事、做坏事、做满月、做手脚、做生意、做生日、做学问、做早操、做练习。

(二)制造:做衣裳、做馒头、做衣柜、做圈套。

(三)标注:做记号。

(四)创作:做文章。

(五)为、充当、当作:做工人、做老师、做医生、做媒人、做保姆、做资本、做中介、做挡箭牌。

(六)装出某种样子:做样子。

七、“做”作为成语的语素的用法

尽管成语里一般都写成“作”,但作为成语的语素,仍有几个不常用的“做”,如:做神做鬼、做小伏低、做张做致。而在不同的词典中,常用的成语“做贼心虚”和“作贼心虚”两种说法并存。

考虑到成语里一般都写成“作”,建议不用“做贼心虚”,而用“作贼心虚”。

除了从语法和语义两方面进行分类辨析,根据有关专家关于异形词整理的最新意见,“当做、做弊、做美、做弄、做声、做秀”视为异形词,分别推荐使用的是“当作、作弊、作美、作弄、作声、作秀”。

还有,“做伴”现在一般写成 “作伴”,“做主”现在一般写成“作主”。

在 《现代汉语词典》之后,有的新词典对 “作”和 “做”的用法提出不同看法,有的专家也提出了自己的规范意见。这些看法和意见值得参考,但不宜简单地作为判断正误并追究采编校人员差错责任的根据。

凡是正规出版的词典认可的用法,或者正规出版的词典也无法阐明的用法,尽管有不同意见可以商榷,但都不能认定差错。只有违反《现代汉语词典》规定的用法,且没有正规出版的其它词典根据的,可判定确实误用的,才认定差错。 

在使用中“作”、“做”的区别主要有:

在现代汉语的书面形式中,“作”、“做”既沿袭了历史上的习惯用法,又有所规范。“作”、“做”的用法大致如下。

(一)从语体色彩来看:区分“作”、“做”用法的基本标准是“文”与“白”。“作”多用于具有书面语色彩的词语,特别是文言词语均用“作”,成语几乎全用“作”。“做”则多用于具有口语色彩的词语。这种情况与“作”出于文言,起源很早,而“做”出于北方白话,起源很晚有关。

前者如:作成(成全)、作罢、作别、作答、作伐、作废、作古、作践、作结(收尾)、作乱、作孽、作陪、作祟、作态、作息、作谢、作业、作揖、作俑、作战、操作、创作、动作、耕作、工作、劳作、写作、制作。

成语一般用“作”。例如:当牛作马、敢作敢当、敢作敢为、故作高深、胡作非为、矫揉造作、苦中作乐、弄虚作假、述而不作、无恶不作、为非作歹、为虎作伥、为人作嫁、惺惺作态、寻欢作乐、以身作则、自作聪明、自作多情、自作自受、作恶多端、作法自毙、作壁上观、作奸犯科、作茧自缚、作如是观、作善降祥、作威作福。

后者如:做鬼、做媒、做梦、做买卖、做眉眼(使眼色)、做圈套、做人家、做人情、做生活、做生意、做手脚。

(二)从语义内容来看:“作”表示的动作性不强,意义比较抽象、泛化。“做”表示的动作性强,意义比较具体、实在。前者如:作案、作保、作弊、作恶、作风、作梗、作价、作脸、作数、作速、作为、作伪、作用、作证、作准(作数)、炒作、合作、协作、运作、恶作剧。后者如:做饭、做菜、做鬼脸、做家务、做手势、做姿势、做游戏、做针线。

(三)从语法特征来看:宾语是双音节动词,多用“作”,在这种情况下,宾语成为名物化的动名词,“作”的动词性已经虚化。宾语是双音节名词,多用“做”,表示做某件事或某方面的事。前者如:作报告、作测试、作比较、作补充、作变动、作处理、作点拨、作调查、作斗争、作分析、作贡献、作回应、作介绍、作解释、作决定、作努力、作判断、作思考、作说明、作调整、作妥协、作牺牲、作修正、作演讲、作咨询。其中的“作”,现在也用“做”,但依过去惯例一般用“作”。后者如:做工程、做功课、做记号、做家务、做课题、做事情、做事业、做物业、做项目、做学问、做业务。 至于常用的“作出”一语,用法与前者大体相同。一般带双音节动词,如“作决定”、“作努力”,也可以说成“作出决定”、“作出努力”。少数情况带双音节名词,如“作出成绩”、“作出结论”等。“作出”与“做出”,可以通用,但用“作出”更合乎书面语的特点和使用习惯。 另外,作单音节动词而不带宾语,一般用“做”。例如:做好、做成、做实(将事情做得扎实、落实)、做完、做得好、做大做强、做到老(学到老)。此外,与后面带“作”的词语搭配,一般用“做”,而不再用“作”。例如:做作、做作业、做动作、做工作、做作文、做小动作。

(四)从词义分别来看:各有适用范围,又有交叉重叠。 1.只用“作”或多用“作” (1)“起(起身、兴起、出现、发作等)”之义,只用“作”。例如:日出而作、兴风作浪、*声大作、振作,以及作怪、作呕、作响、隐隐作痛、勃然作色等。至于“作声”与“做声”,《现代汉语词典》只收“做声”,但“默”字条的用例有“默不作声”。《辞海》只收“作声”。《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以“作声”为正条兼收“做声”。《汉语大词典》二者均收且释义相同。因此,二者通用,并可优先选用“作声”。 (2)“写作、创作”之义,“作”、“做”习惯用法有别。作家、作者、作画、作曲、作文(写文章)、作序、作传(写传记)等,依惯例用“作”。作诗,依惯例多用“作”,但用“做”也无不可,《现代汉语词典》“做”字条就以“做诗”为用例。后面是双音节词或多音节短语,常用“做”。例如:做文章(写文章)、做小说、做一张画、做一篇序、做几首诗、做两支曲子等。做文章、大做文章,比喻抓住一件事加以炒作或借题发挥,均用“做”。 “书写”之义,只用“作”。例如:“仓促,也作仓猝。” “作品、文章”之义,只用“作”。例如:作文(学生作为练习所写的文章)、大作、仿作、佳作、杰作、力作、拟作、伪作、习作、原作、著作、拙作、诗作、剧作

(3)“结成某种关系”之义,“举行、举办”之义,均用“做”。前者如:做亲、做夫妻、做搭挡、做对头、做邻居、做朋友。后者如:做寿、做礼拜、做满月、做弥撒、做生日、做筵席。

3.“作”、“做”有大致分工

(1)“从事某种活动”之义,或用“作”或用“做”,或通用。“作”多用于一般性的活动,且动作性不强,其用法与“进行”相当,意义很虚。例如:作安排、作采访、作承诺、作冲刺、作沟通、作构思、作观察、作扩展、作检讨、作交代、作交流、作思考、作提示、作修改、作要求、作引导、作注释、作指示等。其中的“作”,现在也常用“做”。

“做”多用于具体性的事务或职业性、专业性的工作。例如:做工、做课(举行示范性或实验性的公开课)、做活儿、做题、做药(从事药物推销工作)、做账、做保险、做慈善(做慈善事业)、做广告、做卡片、做建材(做建材生意)、做it、做楼盘、做手术、做网页、做珠宝(做珠宝生意)、做房地产,以及做保养、做交易、做实验、做营销、做运动等。

“做事”一词,现在只用“做”。“做主”与“作主”,两种词形可通用。《现代汉语词典》采用的是“做主”,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以“作主”为正条兼收“做主”,《汉语大词典》则不分正、副条兼收“作主”、“做主”。

“处理事情或制作物品的方法”之义,现在通行用“做法”,而不用“作法”。但“作文或作画的方法”与“施展法术”两义,只用“作法”,而不用“做法”。出自《史记?商君列传》的成语“作法自毙”,意为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也不能用“做”。

“作派”与“做派”,用法有别。作派,指派头即故作的姿态、架势,又指作风或做法。做派,即做功,指戏曲表演中演员的动作和表情。

做功,或指戏曲表演中演员的动作和表情,或指物理学上力使物体在力的方向上发生移动,只能用“做”。

(2)“假装、做作”之义,多用“作”。如前面所举的“装模作样”、“装聋作哑”、“装腔作势”,现在通行用“作”,而不用“做”。造作、作态、故作姿态、强作笑颜,只用“作”。作开心状、作痛苦状之类,因具有书面语色彩而多用“做”,但用“做”也不是绝对不行,《现代汉语词典》“做”字条就有“做痛苦状”的用例。做样子、做姿态,则用“做”。“表演”之义,有“做戏”一词,用“做”。成语“逢场作戏”,用“作”。来自港台的半意译半音译词“作秀(put on a show)”,也可写为“做秀”。

4.“作”、“做”可以通用

(1)“用做”之义,“作”、“做”一般通用。《现代汉语词典》(2005年第6版)将“做”字条的义项⑥释为“当做”,并举例:“树皮可以~造纸的原料|这篇文章可以~教材。”用的是“做”。而《辞海》“满江红”词条:“植物名……全草可作鱼类和家畜的饲料……”用的是“作”。做抵押、做纪念等,也可用“作”。但“副词作状语”之类,依惯例,用“作”而不用“做”。

(2)“成、为”之义,“作”、“做”通用。其用法是附在其他动词之后构成动补结构,后面带名词或名词性短语,表示行为或动作的结果。这种用法出于北方白话,因此用“做”字有更强的理据性。《汉语大词典》就以“当做”为正条,而以“当作”为副条,这是有词源根据的。但在实际运用中,这一义项用“作”反而更为普遍,因此“作”、“做”可通用。《现代汉语词典》“当做”、“当作”均未收,但其1996年第3版、2002年第4版均将“看”字条下的“看做”词条释为“当做”,而将“作”字条的义项⑥释为“当作。作为”,在“作”、“做”用法的处理上并不统一(《现代汉语词典》2005年6版已作修改)。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当做”、“当作”均未收,但在“看”字条下收“看作”为正条,释义为“看成、当作””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5:58

单说来,“做”表示具体的动作,“作”表示抽象的动作。

“做”和“作”都含有“制造”这一意思,但又不能混用,区别有三点:

一、“做”侧重于具体对象或产生实物的活动,动作性较强。如“做工”、 “做衣服”、 “做作业”等。“做”连接的都是能在实际生活中感知到的具体事物;而“作”多用于抽象对象或不产生实物的活动,动作性较弱; 如:作孽、作弊、作曲、作别等。

二、从感*彩上看, “做”所连接的多数都是中性事物。如做客、做梦,都无所谓好坏;“作”所连接的事物多数是贬义的,如作恶、作弊、作假等。

三、“做”是一个“全动词”,就是说它能地作为一个动词,在运用中体现完整的动作意思;而“作”是“半动词”,它往往跟别的动同连起来使用,才能表达一个完整的动作意思,如:叫作、制作、作战等。
拓展资料:
做是一个汉字词语,拼音是zuò,汉语中的常用动词,使用范围非常广泛,由没有到存在之间的过程;做就是造,产生这个东西的意思——如做生意、做饭、做工、做鬼脸等。

康熙字典
《子集中》《人字部》 ·做 ·康熙笔画:11 ·部外笔画:9
《正字通》俗作字,字汇租去声。又音佐,不知作本有去入二音,分作做为二,非。互见作字注。
释义
〈动〉
(1) (“做”是“作”后起的分别字,“作”近代写作“做”)
(2) 作。从事某种工作或活动 [do]
我且不做买卖,和你一同家去。——《水浒全传》
(3) 又如:做道路(做生意;从事拦路抢劫、偷盗活动);做夫(服劳役;作劳动力);做不得;做不了;做嗄(干什么) [2]
(4) 制作,制造 [make]
此处最好,只是还少一个酒幌,明日竟做一个来。——《红楼梦》
(5) 又如:做妖撒妖(做出妖形怪状的样子);做势(做出表面竟向的动作);做弊(作弊,舞弊);做衣服;
(6) 充当 [act as]
马二先生做东,大盘大碗请差人吃着。——《儒林外史》
作,多音字表示从事某种活动也做假装,装出的意思。如:作面子(装点面子);作乔(装假,装模做样);作筏子(做样子);作张作致(装模作样);作轨(作为规范);作喜(变作笑脸,露出喜色)
作字骨刻文演变:
引自:丁再献、丁蕾《东夷文化与山东·骨刻文释读》十九章第二节,中国文史出版社2012年2月版。
详细释义
作 zuō
〈名〉
(1) 作坊,手工业工场 [workshop]
明帝方修宫室而节气不合,……而礼径至所作,不复重奏,称诏罢民。——《三国志·魏志》
(2) 又如:作房(作坊);作分(作坊);木工作;油漆作;洗衣作
(3) 另见 zuò (除作坊外,其余都读 zuò)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5:59

简单说来,“做”表示具体的动作,“作”表示抽象的动作。

“做”和“作”都含有“制造”这一意思,但又不能混用,区别有三点:

一、“做”侧重于具体对象或产生实物的活动,动作性较强。如“做工”、 “做衣服”、 “做作业”等。“做”连接的都是能在实际生活中感知到的具体事物;而“作”多用于抽象对象或不产生实物的活动,动作性较弱; 如:作孽、作弊、作曲、作别等。

二、从感*彩上看, “做”所连接的多数都是中性事物。如做客、做梦,都无所谓好坏;“作”所连接的事物多数是贬义的,如作恶、作弊、作假等。

三、“做”是一个“全动词”,就是说它能地作为一个动词,在运用中体现完整的动作意思;而“作”是“半动词”,它往往跟别的动同连起来使用,才能表达一个完整的动作意思,如:叫作、制作、作战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6:00

“作”“做”的用法

在使用时怎样区别“作”与“做”呢?20世纪80年代,吕叔湘先生提出:“区别的办法基本上还是用‘文’和‘白’做标准,但不是绝对的。那么怎么办呢?我说,遇到没有把握的词,宁可写‘作’不写‘做’。”到了20世纪90年代,吕先生在《现代汉语八百词》中,对“作”、“做”的用法补充如下:“习惯上,具体东西的制造一般写成‘做’,如‘做桌子、做衣服、做文章’,抽象一点的、书面语言色彩重一点的词语,特别是成语里,一般都写成‘作’……”吕叔湘先生的论述,点明了区分“作”、“做”用法的一般规律。

在现代汉语的书面形式中,“作”、“做”既沿袭了历史上的习惯用法,又有所规范。“作”、“做”的用法大致如下。

(一)从语体色彩来看:区分“作”、“做”用法的基本标准是“文”与“白”。“作”多用于具有书面语色彩的词语,特别是文言词语均用“作”,成语几乎全用“作”;“做”则多用于具有口语色彩的词语。这种情况与“作”出于文言,起源很早,而“做”出于北方白话,起源很晚有关。

前者如:作成(成全)、作罢、作别、作答、作伐、作废、作古、作践、作结(收尾)、作乱、作孽、作陪、作祟、作态、作息、作谢、作业、作揖、作俑、作战、操作、创作、动作、耕作、工作、劳作、写作、制作。

成语一般用“作”。例如:当牛作马、敢作敢当、敢作敢为、故作高深、胡作非为、矫揉造作、苦中作乐、弄虚作假、述而不作、无恶不作、为非作歹、为虎作伥、为人作嫁、惺惺作态、寻欢作乐、以身作则、自作聪明、自作多情、自作自受、作恶多端、作法自毙、作壁上观、作奸犯科、作茧自缚、作如是观、作善降祥、作威作福。

后者如:做鬼、做媒、做梦、做买卖、做眉眼(使眼色)、做圈套、做人家、做人情、做生活、做生意、做手脚。

(二)从语义内容来看:“作”表示的动作性不强,意义比较抽象、泛化;“做”表示的动作性强,意义比较具体、实在。

前者如:作案、作保、作弊、作恶、作风、作梗、作价、作脸、作数、作速、作为、作伪、作用、作证、作准(作数)、炒作、合作、协作、运作、恶作剧。

后者如:做饭、做菜、做鬼脸、做家务、做手势、做姿势、做游戏、做针线。

(三)从语法特征来看:宾语是双音节动词,多用“作”,在这种情况下,宾语成为名物化的动名词,“作”的动词性已经虚化;宾语是双音节名词,多用“做”,表示做某件事或某方面的事。

前者如:作报告、作测试、作比较、作补充、作变动、作处理、作点拨、作调查、作斗争、作分析、作贡献、作回应、作介绍、作解释、作决定、作努力、作判断、作思考、作说明、作调整、作妥协、作牺牲、作修正、作演讲、作咨询。其中的“作”,现在也用“做”,但依过去惯例一般用“作”。

后者如:做工程、做功课、做记号、做家务、做课题、做事情、做事业、做物业、做项目、做学问、做业务。

至于常用的“作出”一语,用法与前者大体相同。一般带双音节动词,如“作决定”、“作努力”,也可以说成“作出决定”、“作出努力”;少数情况带双音节名词,如“作出成绩”、“作出结论”等。“作出”与“做出”,可以通用,但用“作出”更合乎书面语的特点和使用习惯。

另外,作单音节动词而不带宾语,一般用“做”。例如:做好、做成、做实(将事情做得扎实、落实)、做完、做得好、做大做强、做到老(学到老)。

此外,与后面带“作”的词语搭配,一般用“做”,而不再用“作”。例如:做作、做作业、做动作、做工作、做作文、做小动作。

(四)从词义分别来看:各有适用范围,又有交叉重叠。

1.只用“作”或多用“作”

(1)“起(起身、兴起、出现、发作等)”之义,只用“作”。例如:日出而作、兴风作浪、*声大作、振作,以及作怪、作呕、作响、隐隐作痛、勃然作色等。至于“作声”与“做声”,《现代汉语词典》只收“做声”,但“默”字条的用例有“默不作声”;《辞海》只收“作声”;《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以“作声”为正条兼收“做声”;《汉语大词典》二者均收且释义相同。因此,二者通用,并可优先选用“作声”。

(2)“写作、创作”之义,“作”、“做”习惯用法有别。作家、作者、作画、作曲、作文(写文章)、作序、作传(写传记)等,依惯例用“作”。作诗,依惯例多用“作”,但用“做”也无不可,《现代汉语词典》“做”字条就以“做诗”为用例。后面是双音节词或多音节短语,常用“做”。例如:做文章(写文章)、做小说、做一张画、做一篇序、做几首诗、做两支曲子等。做文章、大做文章,比喻抓住一件事加以炒作或借题发挥,均用“做”。

“书写”之义,只用“作”。例如:“仓促,也作仓猝。”

“作品、文章”之义,只用“作”。例如:作文(学生作为练习所写的文章)、大作、仿作、佳作、杰作、力作、拟作、伪作、习作、原作、著作、拙作、诗作、剧作、*作、代表作做饭等。

(3)“当成、作为”之义,多用“作”。例如: 成语“过期作废”、“认贼作父”、“作死马医”(俗语为“死马当活马医”),均用“作”。这与“作”很早就有“当成、作为”之义有关。例如,《尚书·舜典》中就有“朴作教刑(以木条抽打作为学校的刑罚)”之语。据此,“以理论作指南”等,一般用“作”。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如前面引用的吕叔湘先生的话:“区别的办法基本上还是用‘文’和‘白’做标准……”

“作为”不论是表示行为,还是表示作出成绩或可做的事;也不论用于“当成”之义,还是用于“就人的某种身份或事物的某种性质而言”之义:都只用“作”。出版物上时有将“作为”误为“做为”的情况。“作为”绝不能写成“做为”,所作所为、有所作为、无所作为、大有作为,均用“作”。

2.只用“做”或多用“做”

(1)“制作、制造”之义,除保留的成语和其他书面词语外,现在通行用“做”,而不再用“作”。例如:做家具、做软件、做衣服。

(2)“当、充任、担任”之义,现在多用“做”。例如:做官、做榜样、做恶人、做好人、做母亲、做奴隶、做职员、做商人、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钟。“做伴”、“做客”、“做贼心虚”,又分别写成“作伴”、“作客”、“作贼心虚”,两种词形可通用。《现代汉语词典》选取前一种词形,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选取后一种词形,《汉语大词典》则两种词形均收。《新华词典》“作伴”、“做伴”均未收;只收“作客”、“作贼心虚”,而未收“做客”、“做贼心虚”。

(3)“结成某种关系”之义,“举行、举办”之义,均用“做”。前者如:做亲、做夫妻、做搭挡、做对头、做邻居、做朋友。后者如:做寿、做礼拜、做满月、做弥撒、做生日、做筵席。

3.“作”、“做”有大致分工

(1)“从事某种活动”之义,或用“作”或用“做”,或通用。“作”多用于一般性的活动,且动作性不强,其用法与“进行”相当,意义很虚。例如:作安排、作采访、作承诺、作冲刺、作沟通、作构思、作观察、作扩展、作检讨、作交代、作交流、作思考、作提示、作修改、作要求、作引导、作注释、作指示等。其中的“作”,现在也常用“做”。

“做”多用于具体性的事务或职业性、专业性的工作。例如:做工、做课(举行示范性或实验性的公开课)、做活儿、做题、做药(从事药物推销工作)、做账、做保险、做慈善(做慈善事业)、做广告、做卡片、做建材(做建材生意)、做IT、做楼盘、做手术、做网页、做珠宝(做珠宝生意)、做房地产,以及做保养、做交易、做实验、做营销、做运动等。

“做事”一词,现在只用“做”。“做主”与“作主”,两种词形可通用。《现代汉语词典》采用的是“做主”,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以“作主”为正条兼收“做主”,《汉语大词典》则不分正、副条兼收“作主”、“做主”。

“处理事情或制作物品的方法”之义,现在通行用“做法”,而不用“作法”。但“作文或作画的方法”与“施展法术”两义,只用“作法”,而不用“做法”。出自《史记·商君列传》的成语“作法自毙”,意为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也不能用“做”。

“作派”与“做派”,用法有别。作派,指派头即故作的姿态、架势,又指作风或做法。做派,即做功,指戏曲表演中演员的动作和表情。

做功,或指戏曲表演中演员的动作和表情,或指物理学上力使物体在力的方向上发生移动,只能用“做”。

(2)“假装、做作”之义,多用“作”。如前面所举的“装模作样”、“装聋作哑”、“装腔作势”,现在通行用“作”,而不用“做”。造作、作态、故作姿态、强作笑颜,只用“作”。作开心状、作痛苦状之类,因具有书面语色彩而多用“做”,但用“做”也不是绝对不行,《现代汉语词典》“做”字条就有“做痛苦状”的用例。做样子、做姿态,则用 “做”。“表演”之义,有“做戏”一词,用“做”;成语“逢场作戏”,用“作”。来自港台的半意译半音译词“作秀(put on a show)”,也可写为“做秀”。

4.“作”、“做”可以通用

(1)“用做”之义,“作”、“做”一般通用。《现代汉语词典》(2005年第6版)将“做”字条的义项⑥释为“当做”,并举例:“树皮可以~造纸的原料|这篇文章可以~教材。”用的是“做”。而《辞海》“满江红”词条:“植物名……全草可作鱼类和家畜的饲料……”用的是“作”。做抵押、做纪念等,也可用“作”。但“副词作状语”之类,依惯例,用“作”而不用“做”。

(2)“成、为”之义,“作”、“做”通用。其用法是附在其他动词之后构成动补结构,后面带名词或名词性短语,表示行为或动作的结果。这种用法出于北方白话,因此用“做”字有更强的理据性。《汉语大词典》就以“当做”为正条,而以“当作”为副条,这是有词源根据的。但在实际运用中,这一义项用“作”反而更为普遍,因此“作”、“做”可通用。《现代汉语词典》“当做”、“当作”均未收,但其1996年第3版、2002年第4版均将“看”字条下的“看做”词条释为“当做”,而将“作”字条的义项⑥释为“当作;作为”,在“作”、“做”用法的处理上并不统一(《现代汉语词典》2005年6版已作修改)。而《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当做”、“当作”均未收,但在“看”字条下收“看作”为正条,释义为“看成、当作”,并在“看做”词条后注明:“现在一般写作‘看作’”;《新华词典》“当做”、“当作”均未收,但将“作”字条的义项⑤释义为“当作;作为”。其实比做、变做、当做、叫做、看做、视做、算做、写做、用做、装做等,其中的“做”,都可以换成“作”,甚至可以优先选用“作”,因为这有词频统计的可靠依据。以《人民日报》1995年至2000年约3亿字的全部文本为基础语料进行统计,结果是:当作 2240(数字表示词频。下同),当做 500;看作 1073,看做 199……前一种词形的使用频度远远高于后一种词形(见国家语委“八五”规划重点项目子项目《现代汉语异形词规范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年版)。因此“当作”等不仅与“当做”等通用,而且更切合语言文字应用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现代汉语词典》对“作”、“做”用法的规范

《现代汉语词典》是我国目前颇具权威性、颇有影响力的一部现代汉语辞书,为现代汉语的词汇规范化作出了巨大贡献。我们对它保持应有的尊重,但不必处处拘泥。这涉及如何看待《现代汉语词典》的词语规范问题。对词语(就整体而言即为词汇)进行规范是语言词典的任务和基本功能。现代汉语的词语规范要靠相关的国家语言文字标准,而更大量的词语规范工作(如确定应收录的词语,确定每一词语的形、音、义及用法)须靠词典来完成。各种现代汉语词典,均须遵从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标准和社会约定俗成的语言文字使用习惯并与之高度一致,因而它们中的多数词语规范具有唯一性;但对其中的少数词语规范来说,则只是一种可供选择和参考的词典标准,并不具有唯一性。《现代汉语词典》对某些通用性很强而又用法不一、颇有争议的词语的处理,与其他词典有分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一定采用《现代汉语词典》的词语标准,未必不可以采用其他词典的词语标准;当然,也不必排斥《现代汉语词典》的词语标准。因为各种词典之间的这类分歧,并不涉及孰对孰错的问题,往往具有互补作用,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对“作”、“做”用法的不同词典标准,也可作如是观。

《现代汉语词典》对“作”“做”用法的处理是倡导性的词典标准,因而无可厚非。倒是词典的使用者须留意,对于个别词语,不要将只是一家之言的词典标准,当成非如此不可的绝对标准。语言文字现象很复杂,并有其灵活性。少数用法分歧、颇有争议的异形词语,只要未列入国家语言文字标准且不违背社会的语言文字使用习惯,就不妨自由选用,给使用者保留一点儿个人的习惯和偏好,而不必强求一律。当然,行文时,除引用原文之外,使用的词形应保持一致。

现代汉语的词汇规范不能全凭一部《现代汉语词典》,更不能一切以其为标准来论是非,当然,对其他词典来说也是如此。不仅《现代汉语词典》、《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新华词典》等现代汉语词典,就是《汉语大词典》一类的古今汉语词典,或者《中国成语大辞典》一类的成语辞典,以至《辞海》一类的百科兼语言辞书,都有对现代汉语词汇进行规范的任务和功能,都可以在不同层面、不同程度上作为人们选用词语的一定依据。据此,我们可以既更准确也更灵活地选用词语。

我们的结论是:“做”源于“作”,“做”承担了“作”的一部分语义;二者既有不同的语义分工和习惯用法,又有一定语义范围的通用关系。因此,对“作”、“做”用法分明有别的,绝不可混淆;但“作”、“做”在许多情况下是可以通用的,而不是非此即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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